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12月23至24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7日在丽水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副主任、秘书长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虞红鸣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及督办工作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力社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出版局、统计局、外侨办和人防办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履职工作报告并对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修订草案)》、通过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征求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稿意见;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详见二版公告)。
虞红鸣指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要系统把握会议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对会议的新观点和新部署加深理解,形成思想共识、夯实政治基础。要深刻把握会议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按照“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要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与做好人大明年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理清思路、推动工作。
就如何筹备好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虞红鸣强调,要进一步听取市人大代表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吸纳,努力使报告符合丽水实际、体现人民意愿。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多提真知灼见,努力使报告的形成过程成为一个充分发扬民主和凝聚共识的过程。要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益求精,反复斟酌,确保文稿质量。要通过视察、调研和指导等方式,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