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餐饮业“霸王条款”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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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日起,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根据该《办法》,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最高可能面临3万元的处罚。
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行为,如何界定?新规之下,丽水市餐饮行业能否做到令行禁止?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现状:
部分餐饮店仍设最低消费
前段时间,市民程贞莉和两个闺蜜在市区一家咖啡馆小聚,一落座,咖啡馆的服务员就提醒他们,“包厢这个时段的最低消费是180元。”“3个女生显然吃不了这么多东西,但不想跟店家争论,影响了出来玩的兴致,只得点满了最低消费额。”事后,她无奈地说。
程贞莉的遭遇并非个例。包厢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市民在酒店、餐厅、咖啡馆等地就餐时,总是难免遇到这些餐饮业的不成文“行规”,虽有不满,往往都被动接受。
在市区紫金路上的一家酒店,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预定包厢。前台服务员表示,10人以上的包厢,最低消费为450元,并表示不能自带酒水,“如果真要带,得收取一定的开瓶费。”
记者电话采访了丽阳街上的一家酒店,接听的工作人员坦言,他们酒店一般包厢都没有设置最低消费,只有一个大包厢设置了1800元的最低消费。这个包厢的最低消费,不包含酒水的钱,如果自带酒水,需要收取开瓶费,红酒的话,30元一瓶,当然,如果瓶数很多,最多总共收到300元。她说,“大包厢里,有独立卫生间,装修也好,杯子还有两套,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
花园路附近一家咖啡馆的服务员向记者介绍,下午时段,小包厢最低消费58元,大包厢98元,晚间黄金时段,小包厢108元,大包厢158元,遇上圣诞节、情人节等,最低消费额还会有一定增加。
在采访中,记者共向10家中高档的酒店、餐厅,10家规模相对较小的餐饮店了解“包厢是否有最低消费?”“能否自带酒水?”“是否收取开瓶费?”等情况,共向10家咖啡馆了解“包厢是否有最低消费”。
10家中高档酒店、餐厅中,有3家设置了包厢最低消费,有6家禁止自带酒水,有7家收取开瓶费,开瓶费从每瓶20元到30元不等。
10家小餐饮店都没有设置包厢最低消费,但都不提倡自带酒水。受访小餐饮店的大部分经营者表示,因为店不大,酒水价格也不贵,鲜有自带酒水的顾客。其中有一家,还提供指定酒水无限畅饮,“顾客更是没有自带的必要了。”
10家咖啡馆中,根据不同时段,包厢大小,4家咖啡馆分别设置了不一样的包厢最低消费。
商家:
实行“行规”实属无奈
设置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行为,有属“霸王条款”之嫌,但为何部分商家仍然“一意孤行”?
采访中,多数商家表示,包厢装修、维护、服务等成本更高,如果不设置最低消费,很容易导致“入不敷出”,“包厢设置最低消费,实属无奈。”
“现在如果包厢每桌餐费1200元的话,菜的成本占到40%,也就是480元,再加上厨师、服务员的服务费用和房租、水电费等费用,利润已经很微薄了。”一位大酒店经理说,这还没考虑包厢当初装修的支出,“与大厅相比,包厢的装修更讲究,还设置了独立的卫生间、沙发、茶几等,这又增加了费用。”
“如果七八位客人在一个包厢,只点了七八百元的菜,还自己带来酒水,这生意根本就没法做了。”该经理坦言,设置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就是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情况,维持酒店的正常经营,“而且通过设置‘最低消费’这道门槛,可以将‘愿意高支付’和‘不愿意高支付’顾客区分开来,在顾客订餐、进门、入座、点菜时对顾客进行告知,顾客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作出选择。”
一位咖啡店的老板则认为,包厢设置最低消费是为了赚取微薄的利润,维持自身的持续经营能力,属于正常的经营权利,“在包厢的顾客,能享受到比大厅顾客更优质的服务,我们定的价格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顾客也都能接受。”该老板认为,如果禁止这种行为,则侵犯了他正常经营的权利。
“设置最低消费,无非就是为了提升经营额,保障收益,但不符合餐饮业发展规律。”在不设置最低消费的商家看来,经营者应该通过提供更优质的菜品和服务,提高自身竞争力,吸引更多顾客。
市民:
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在一些商家看来,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等行为符合市场规律,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更优的服务,但部分市民对这一说法并不买账。
市民叶新在前几日就餐时的遭遇让他颇为不快。当天,他请两位客户吃饭,因为人少就没点太多菜,服务员提醒他包厢有最低消费。叶新碍于面子,只得多点了几个菜,“点多少菜本来应该是我的自由,但却被餐厅剥夺了,那顿饭吃得不痛快,而且浪费。”
“之前帮一个好朋友过生日,一群人去一个西餐厅吃饭,等我们吃完后,服务员过来提醒,最低消费还没满,问我们需要再点些什么?其实,我们在饭后本来就打算再点喝的东西。”市民李倩说,虽然她基本上每次消费都会超过最低消费,但被“限制”和“提醒”,总感觉不舒服。
也有市民对此表示理解,能接受最低消费的设置,“在同一餐饮单位中,分别存在普通消费档次和高档消费档次,对一些环境、服务等优于一般档次的包厢、服务区块等设置最低消费是基于成本投入和吸引与之相适应消费能力顾客的考虑,是合理的商业手段。”市民茂挺强说。
在不愿被“最低消费”的市民中,大多怀着“算了,不要破坏了好心情”的心态,没有选择与餐饮业主交涉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
受访的市民在肯定《办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担心餐饮经营者会以其他收费方式转嫁回消费者身上,“取消了最低消费,就怕商家会提高菜价、加收服务费……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他们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对设置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部门:
暂没有依据《办法》开始监管
随着《办法》的出台,对于最低消费,丽水市有关部门是如何进行监管的呢?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陈丽莎表示,针对《办法》,目前全省以及省内其他地市都还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我们也要看看省里和其他地市怎么具体操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也作出了类似的回应,“在等实施细则的出台。”
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他们不对设置包厢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等行为进行相关认定,只对商家是否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进行监管,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