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多月提炼了2855吨废旧电池
两名温州人带着五名外地人在遂昌办厂,从废旧铅酸电池中提炼铅
光铅锭就卖了3000万元,但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却直排了出去
3个多月提炼了2855吨废旧电池
法院最终以污染环境罪,判处7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不等
王某等人收购回来的铅酸电池堆积如山。
经查实,该厂共收购危险固废铅酸电池2855.51吨,截至案发,铅锭销售金额为3000万元,塑料碎片销售金额为100万元。
从废旧铅酸电池中提炼铅,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了出去。从2013年8月份开始,3个多月,两名温州人带着五名外地人,在遂昌一工业园区附近,提炼了2855吨废旧铅酸电池,严重污染了环境。12月16日,遂昌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这7名被告有期徒刑9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25万元。
2013年初,温州籍男子王某经朋友项某介绍,结识了一名在安徽提炼废旧电池的朋友,并得知从废旧电池中提炼铅的生意能赚大钱。这让王某和项某心动了,两人一拍即合,准备前往遂昌做这门生意。
2013年7月,王某、项某以铁件铸造的名义,注册成立了“遂昌鑫辉铸造厂”,王某任该厂法人代表,项某则与其共同负责该厂的日常管理。两人随后以雇佣、承包等方式招了5名外地来的员工。
之后,从当年8月份开始,王某和项某陆陆续续从遂昌本地一些废品回收站以及温州苍南一家电池厂,收购了大量废旧摩托车、电动车的旧电瓶,以及电池厂里不合格的报废电池。由厂里的员工通过粗加工的方法,从旧铅酸电池中提取金属铅和粉碎电池塑料外壳进行贩卖,从中获利。
期间,该厂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未经环保处理就直接排放。其中,有废水直排到了工业园区附近的一条小溪中。
2013年11月,也就是该厂生产经营3个多月后,遂昌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无证擅自进行生产的情况,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
王某在接受了这一处罚后,停止了生产。可到了2014年3月初,王某和项某认为风头已过,便擅自开工继续处理铅酸电池。刚开工没多久,3月7日就被环保执法人员发现。随即,王某等7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年6月被依法逮捕。
经测定,该厂塑料清洗废水水样、一级冷却水样中铅的含量超过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分别超标24.6倍和0.5倍。
经查实,该厂共收购危险固废铅酸电池2855.51吨,截至案发,铅锭销售金额为3000万元,塑料碎片销售金额为100万元。
遂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项某等7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综合本案案情和各被告的认罪态度,故作如上判决。
据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液体内不仅含有腐蚀性的硫酸,而且还含有汞铅等多种重金属,随意排放会对水体、土壤造成危害。而一旦铅进入食物链,随之进入人体,因其不容易排出,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