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至今年5月 杭州市检察机关查处4名厅级干部 53名处级干部
“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93件380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53人,科局级干部89人。”在昨天上午召开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玉秋亮出了去年至今年5月的反腐“成绩单”。
市检察院通报多起职务犯罪案件
在通报中,杭州市检察机关公布了多起近期大家所关注的贪污腐败案。这其中包括:
原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新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
张新在担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心主任期间,在负责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中违规招投标,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数额巨大。
张新还有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市检察院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个罪名对张新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千岛湖“阳光水岸”系列案件
该系列案件为淳安县相关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的请托,为该公司开发的千岛湖上坑坞北岛项目建筑容积率提高、项目推进违规提供帮助等,并收受财物的系列腐败案件,共涉及8人。
其中,原淳安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章贻庆受贿113万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原淳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建华受贿158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原淳安县建设局长余路成受贿443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土地出让金4732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原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派驻千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管业务负责人程福根玩忽职守、受贿,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原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副主任邵华政受贿96万余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程锋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已由余杭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涉嫌行贿案,已由淳安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富阳新登镇五里桥村主任应建军等4人贪污、受贿案
2012年1-4月,富阳新登镇五里桥村村党委书记白燕明、村主任应建军、村报账员应中平、村委委员吴志刚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共同侵吞国家宅基地复垦项目专项资金,数额巨大。
此外,2013年2月,犯罪嫌疑人应建军、白燕明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新登镇政府发放该村垦造耕地项目补偿款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
该案系群众举报,目前已由富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
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周峰、副主任王佳土等贿赂窝串案7件10人
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周峰、副主任王佳土等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保定点审批、医保检查、医保违规处罚、医保政策适用、医保软件应用、参保人员体检业务承接、人事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医院、药房负责人等20余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
7件10人已全部起诉,判决5件7人。
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主任陈强、张彬等贪污贿赂窝串案4件8人
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主任陈强、听力门诊部主任张彬等人通过虚增助听器采购交易环节,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已起诉3件7人,判决2件2人。
举报有功奖金高达10万元
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杭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867件。目前,杭州市检察机关已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5人,发放举报奖励资金2.35万元。
举报人可以采用书信、来访、拨打12309举报电话、电子邮件、登录杭州市检察院官网(www.hzjcy.gov.cn)进行举报等多种形式反映情况,书信可邮寄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对于实名举报,该院进行100%答复。群众来访的,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每天有专门干警进行接待,每月的1日和15日,检察长(副检察长)还将亲自接访。
杭州市检察机关表示,如果通过举报为国家追回赃款的,将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放奖金,每案奖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上级院批准,可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