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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手镯忘开发票难维权 工商部门提醒务必索留消费凭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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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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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我一定改掉买东西不开发票的坏习惯,这次就当花钱买教训了。”温岭市民林女士最近遇到一件郁闷事。

几天前,林女士在一家专营水晶玉石的饰品店花了450元购买了一只白玉髓手镯,却被对玉石颇有研究的一位同事指出这个镯子最多价值50元。林女士起初不敢相信,她通过百度和淘宝检索白玉髓手镯,结果果然如同事所说的,她这个款式、大小的手镯的标价都在50元以下。

知道真相后,林女士感到很气恼,于是回到那家饰品店理论要求退款,但是她买手镯的时候,既没有要求对方出示手镯的鉴定证书,也没有开具发票,对方拒不退款,并称他们无法确认林小姐拿来退换的手镯就是他们出售的。由于没有消费凭证,林女士终没办法为自己维权,只能吃下这哑巴亏。

据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每年像林小姐这样因为没有索留消费凭证而导致无法维权的投诉案例至少有50起。大多数是消费者根本没有索要发票的意识,也有些是店家不提供。

工商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票是消费维权的最直接的有效凭证,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切记要索要发票。尤其是购买玉石类的商品,消费者大多是外行人,很难分辨真假优劣。因此在购买玉石类商品时,最好带上懂行的人陪同,并选择正规、大型的商店,索要鉴定证书和发票,便于维权。此外,消费者若遇到商家拒开发票,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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