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台州

驾驶员被路面大坑坑成重伤 村委会被判赔偿27万元

  • 来源:互联网
  • |
  • 2015-01-1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村子修路留下大坑,不巧被摩托车驾驶员撞上,导致驾驶员重度伤残。日前,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了驾驶员王某向临海杜桥镇小河村村委会索赔医药费的案件。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小河村村委会在王某受伤的事情上负有一定的责任。为此,小河村村委会要赔偿王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7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去年5月的一个夜晚。当时天下着大雨,王某开着摩托车从杜桥镇镇区驶往小河村。途经小河村路段时,王某突然发现公路中间有一个大坑,但由于车速过快,王某躲闪不及。车子使劲地颠簸了一下便失去控制,径直撞向路边护栏,王某还被甩了出去,摔得不省人事。

经过鉴定,这次事故造成王某颈椎骨折、左眼眶骨折,分别构成三级伤残和八级伤残。

好好的公路,中间怎么会出现一个大坑?

事后王某得知,这个坑原来是小河村在修路时留下的。在坑的周围,他没有找到任何警示标志。于是,他找到小河村村委会,要求赔偿损失。

“以前,这个路段的公路发生了拱起。我们是为了方便来往行人和车辆才修路的。”本是做好事,反倒被索赔,小河村村主任挺不理解。

在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中,也指出王某车速过快,还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事主要责任;但是,小河村对道路进行维修,却没有彻底修复,对过往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也构成了威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应该承担60%的民事责任,小河村村委会承担40%的民事责任。为此,法院判令小河村村委会向王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7万余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