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
市纪委通报8类16起典型问题,要求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本报讯(记者潘春燕)日前,市纪委对8类1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有关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台州市各地、各单位认真按照中央、省委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加大了对违反作风建设典型问题的查处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16起典型问题是:
1.仙居县下各镇一党委委员编造散布谣言,仙居县纪委给予该党委委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该案在全县通报。
2.玉环县坎门一中一教师在论坛上发布虚假信息,玉环县教育局给予该教师党内警告处分。
3.临海市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建筑承包商宴请,临海市纪委责令有关单位分别给予相关人员诫勉谈话,退回餐费,并将此案在该市通报。
4.玉环县教师进修学校违规公款宴请,玉环县纪委、监察局责令该校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该校校长诫勉谈话,并将此案在该县通报。
5.黄岩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春节期间乱发钱物,该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予以免职,所发钱物已全额清退收回。
6.三门县公路管理局下岙公路管理站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三门县纪委给予下岙公路管理站站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椒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违规占用公车,椒江区纪委给予该局党委副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椒江大桥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并被责令退还相关费用。
8.仙居县北岙电站管理处主任违规占用公车、领取补贴,仙居县水利局给予该管理处主任诫勉谈话,并将其所领车辆里程补贴费全额退还。
9.路桥区路桥街道浃里陈村违规组织出境旅游,路桥街道党工委给予该村党支部3名成员党内警告处分,路桥街道办事处给予该村委会通报批评,村两委所有班子成员旅游费用已全额收回。
10.天台县粮食局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组织部分工作人员公款旅游,天台县纪委分别给予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兼局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经理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的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并将该案在全县通报。
11.温岭市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林某某、太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劳保窗口工作人员赵某某行政乱作为,温岭市人力社保局、温岭市太平街道分别对林某某、赵某某两名工作人员作出解聘处理。
12.仙居县水利局河道管理所长顾某某乱作为,仙居县水利局免去顾某某所长一职,仙居县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13.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原中队长王某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已被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
14.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科原副科长罗某某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5.临海市良种场党委副书记何某某、综合科副科长陈某某等4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参与赌博,临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免去何某某、陈某某相关职务,并辞退另外2名参赌人员。
16.市海洋与渔业局船舶检验处原处长陈某某参与赌博,椒江公安分局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10天,罚款3000元,并收缴赌资。市海洋与渔业局给予陈某某党纪立案。
以上16起典型问题,有的编造散布谣言,有的公款吃请,有的乱发钱物,有的违规占用公物,有的公款旅游,有的行政乱作为,有的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参与赌博,违反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对这些典型问题的从严查处,充分体现各地各部门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这也是台州市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以来取得实效的具体体现。台州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这些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
通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成效。要注重长效,以完善的制度、有效的措施、严厉的问责,推动台州市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作风督查,及时查纠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