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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不报告、不抓不管 纪委自己也要被追究失职责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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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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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目前正在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简称《考核办法》),较之旧办法,最大的变化——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各级纪委如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将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监督失职的责任。

  这意味着,监督不到位,纪委自己也要被问责。

  上周五,市纪委召开区县(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会。

  为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6月初,市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实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给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列明了需要报告的11项“监督责任”,具体包括: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以及开展正风肃纪、办理信访举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等。

  这是杭州首次从履行“监督责任”角度对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是根据杭州市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等“两个责任”一起落实的举措之一。

  据了解,与以往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只是随机挑选部分单位“抽检”不同,今年起,杭州所有区、县(市)党委、纪委以及市直部门都要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答卷”,“成绩”还要全面排名通报,排名靠后的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这样看来,纪委的监督任务将更细更全面了,这就需要队伍更专业、精力更集中来从事这项工作。

  从会上发言的情况来看,目前少部分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做纪检工作的精力不到10%,很多人还兼了计划生育、征地拆迁、卫生绿化等工作。

  去年以来,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开始对工作内容和方式进行梳理。

  比如,市纪委将不再参与市解决“上学难”问题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滨江纪委把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便民服务中心等移交给主责单位,不再参与与工作无关的会议和招投标活动,专心干好执纪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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