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招生第二年 台州9个县市区实现零择校
开学已经一周,各地的招生录取工作也已结束。今年是台州市“阳光招生”政策实行的第二年,有何效果?政策会否改变?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答是:“到目前为止,去年阳光招生工作,我们还没有接到过反映学校在实施过程中有不透明、不公开现象的投诉。当然,存在的问题也有,主要是政策制定时考虑到的实际情况,远没有社会实际来得复杂。”
“就近、摇号、公示”等大原则一以贯之
简单地说,“阳光招生”就是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这也意味着多年来饱受诟病的“择校费”正式淡出历史舞台。
“今年台州市9个县(市、区)均实现了‘零择校’。”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建强说。“零择校”并不是说该校学生全是本学区内的,而是指所有学生都是按照公示文件,分批次录取进来的。
如何分批次录取?分哪几个批次?
去年,市教育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了“阳光招生”的原则与方法。许建强表示,总的原则是八个字:分类录取,余额摇号。而细节方面,如每一批次的限定条件、具体对象,则由各个县(市、区)制定标准并实施。
以台州经济开发区为例,适龄儿童被分为三类。第一类:户籍与父或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第二类:有户籍但父母无房产的;第三类:父母有房产但户籍不在该学区的。按照“住户一致,户籍为先,依次录取,余额摇号”的原则,在第一类招生完成后,若还有余额,则按以上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类别招生,若有空余名额或某一类别要求入学名额多余名额,都公开摇号。
通知还要求,招生过程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今年7月中下旬,天台县顺利完成了“阳光招生”工作,7月16日至17日摇号择校,共有2244名学生参加摇号,录取1448人,随后即通过教育信息网等发布新生名单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对于政策调整问题,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的原则不会改变,比如“就近”、“免费”、“分类录取、余额摇号”等;小的方面或许会有所调整,比如户口迁入、房产购置时间上可能会有所调整,随着居民子女入学人数的变化,适当调整学区划分也有可能。
优质生源不扎堆,去年城乡教育均衡度达0.766
“阳光招生”的意义有三,许建强表示,一是解决了教育公平、公正、公开的问题,二是促进了办学的规范化,而更加长远的意义则在于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
“教育资源无非三方面:硬件设施、生源、师资。”许建强说,“阳光招生首先在生源上下功夫,不要让优质生源都流到一个地方、一所学校。”
据台州市对2012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数据分析,去年台州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度达到0.766,比上年提高0.006,继续呈现小步上升态势。
显然,“阳光招生”可以说是一剂疏导生源合理流动的良方,尤其是民办学校,“阳光招生”政策将给他们带来一个春天。对许多摇号后未能录取的进城务工、经商群体而言,一些优秀的民办学校是他们的不二选择。台州市实验小学校长就表示,民办学校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了,学校老师没有流出,反而有原来公办的老师流进,更进一步增强了师资,确保了学校的教学质量。
许多县(市、区)也纷纷着眼于教育均衡这一源头问题,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和教师轮岗交流等形式,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从根本上保障“阳光招生”政策的正面导向作用和长效运行。
“阳光招生”不仅给民办学校带来好处,也将进一步缩小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差距。仙居县根据当地生源状况,放宽招生政策,提供了无户籍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机会,只要在城区居住满3年,孩子在城区幼儿园就读3年以上,就可进入“第二批”参加摇号。
各地生源状况、教育条件各不相同,“阳光招生”在初期难免遇到一些挑战和困难。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招生工作面对的实际情况肯定要复杂得多,我们将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