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时被问是否婚育 为保工作她买了张单身证明隐婚
有男朋友吗,结婚了吗,有怀孕计划吗?……年轻姑娘们找工作时,常常会被问到婚育问题。
27岁的椒江姑娘王思远,选择了隐婚。“已婚,就会被设想成马上要怀孕,容易被用人单位嫌弃。”
最终,王思远顺利地进了椒江的一家外贸企业。可是,单位需要她开张“单身证明”,无奈的她,只能在淘宝上买了一张。
怕工作单位嫌弃,她选择了隐婚
王思远是椒江人,老公颜明敏是温岭人。他俩是大学同学,一毕业就领了结婚证,留在杭州工作。
今年,小王27周岁了,在杭州的工作稳定,收入也不错,可是,她觉得太压抑了。
“我和他都想回到台州,杭州房价高,生活压力很大。”小王说,她这个年龄了,她想有个安逸的生活,想回老家怀孕生子。
过完了春节,两人决定跳槽。3月份,小颜在椒江一家药企找到了工作,可是,小王却一直没有找到适合的单位。
小王知道,自己的年龄有些“尴尬”。“我这个年龄跳槽,肯定会被问婚育问题。”
最初,对于婚育问题,她尝试着实话实说,“已经结婚,有怀孕的打算。” 可是,每次说完后,她都觉得面试官脸色一沉,随后就是让她回家等通知,此后,就无任何音讯。
因为一直没找到工作,着急的小王决定,索性“隐婚”算了。
8月初,小王接到了椒江一家外贸公司的面试通知。
当被问到是否已婚时,小王撒了个谎。“我告诉她,我未婚,有一个才认识半年的男朋友,没有怀孕的打算。”
几天后,小王接到了录用通知。可是,就在入职头一天,单位要求出具单身证明。
小王百度了一下,发现网上有卖“单身证明”,就大着胆子,花了25元钱,买了一张。
几十元就能买一份盖公章的“单身证明”
其实,在找工作时,像小王这样选择隐婚的姑娘,并不在少数。
昨天,记者询问了20位年龄在25-30周岁的工作女性。
20个人中,有17个人表示,在找工作时,被问到过感情、婚育等问题。有6人称,会在选择隐瞒“已婚、准备怀孕”等情况。
已婚待孕女性不受用人单位喜欢,似乎是一个潜规则。这也使得网络上,假单身证明,卖得不错。
在淘宝中输入“单身证明”,能搜索到42件相关“宝贝”,还有几位是“皇冠卖家”。
根据卖家介绍,他们能定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证明上保证有公章,价格从数十元至百元不等。
这些淘宝店,大多没有店名。在其中一家客服名为“龙证件88”的淘宝店,过去的30天中,卖出单身证明161份。
从评论中可以看出,“单身证明”足可以假乱真。“HR没看出是假的,真的很真。”有买家评价。
律师说法:不得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单身证明,也就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春晖说。在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淘宝店制贩假的单身证明,已涉嫌构成犯罪。
而小王购买“假证”,虽然是偶尔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也不大,但也是违法的。
至于小王频频被面试官问及“婚育”问题,并遇到了“找工作难”,这其实是一种职业歧视中的性别歧视。在我国《劳动法》中,第三条就赋予了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十三条规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因此,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郭春晖说,遇到小王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可以依据劳动法对职业歧视的企业实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