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政协首次尝试立法协商
昨日下午,一场关于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的立法协商在市政协进行。会上,市人大就条例草案向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委员们围绕条例草案的起草和有关条款的修改完善畅谈想法、分析利弊、提出建议。这是杭州市人大、政协首次正式就地方立法工作进行协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祖萼、市政协副主席何关新出席。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是市政协关注的重点之一。2012年6月,香港《太阳报》网报道了杭州市救护车安装计价器收费情况后,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立即组织委员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完善和推进杭州市院前急救工作的若干建议》,提出加快《杭州市院前急救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出台该条例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复函称将按立法程序要求,加快推进立法工作。时隔两年,《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
此次立法协商,市政协高度重视,会前市政协社法委、教科文卫体委作了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委员意见,使协商更具有广度和深度。在听取市人大法工委的介绍后,委员们认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将为杭州市完善和推进院前急救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委员们纷纷就草案中的条款设定及具体内容畅所欲言,提出许多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如明确医疗急救求助渠道、加强树立公民为生命让道意识的宣传、扩大急救培训机构范围等。市人大领导、相关委员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这些意见建议一一进行了认真记录,为草案修改完善提供参考。
开展立法协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论述的实际举措。这次市人大专程来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是继2009年市政协社法委与市政府法制办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后,对协商民主的又一尝试。委员们希望在立法协商方面做一个制度性的基本框架安排,推进立法协商工作更好地开展,充分发挥政协专委会和委员的作用,确保提出高质量的立法协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