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从未拿分红 要求查账屡遭拒
本报记者颜敏丹
本报通讯员潘凯军
打官司前,李先生真是有苦说不出。
作为公司的大股东之一,李先生投了不少钱,几年来,他非但没拿到过任何分红,而且现在公司面临破产。期间,李先生多次申请要求查阅相关的账目,但都遭到拒绝。实在没法了,李先生将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结了首例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2008年11月,浙江某管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金2.08亿元。李先生入了股,占公司投资总额的45%。李先生说,公司成立后,他从未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一概不清楚,当他知道经营每况愈下时,曾多次提出要求查阅财务会议报告和会议账簿,屡遭推诿、拒绝。
一笔不是小数目的投资款,不知道究竟用于何处,李先生心急如焚。去年5月25日,李先生请了几位专业会计师,再次到公司要求查阅财务资料,又遭到阻挠。
此后,李先生函告公司,要求其在当年5月27日前协助查阅财务资料,否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但对方仍然无动于衷。李先生走投无路,今年将公司告上法庭,以股东知情权为由,要求判令被告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近5年的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其查阅。
此案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管业有限公司于今年10月1日前,提供2008年11月至2013年8月的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的会计账簿等,供李先生查阅、复制。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原告作为被告公司的股东,依法对被告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即使不直接参与被告的经营管理,也可以依照规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