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加班 月薪4000元有望拿1287.3元加班费
今天就是中秋节了,可不少上班族还要加班。对他们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这3天到底能拿多少加班费了。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9月19日(中秋节当天),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秋节假期为9月19日至21日,共3天,其中19日为法定节假日。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除了在法定节假日支付给劳动者3倍工资外,9月20日、9月21日,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还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用。
如果想正确算出加班费多少,可根据相关规定算一下。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举个例子,假如你的月薪是4000元,日工资是183.9元,中秋假期3天全部加班,20日、21日两天单位不安排补休,可以拿到1287.3元的加班费。
“常有不少劳动者反映,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只是给了几百元的‘红包’,没有给加班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红包”是对员工的奖励,是一种福利,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加班工资支付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