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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头奖反而再花大价钱续 商家说可以退款给消费者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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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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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本报第五版刊登了《中头奖反而再花大价钱,金唯丽抽奖活动遭质疑》一文,报道了消费者张先生参加了世纪联华超市楼下金唯丽柜台的抽奖活动,并且幸运地抽中了“头奖”,而奖品内容为全场产品3折的优惠。

正要送家人礼物的张先生便挑选了一条紫晶项链,原价为1428元,打完折后为428元。买完礼物回家后的张先生在网上却找到了各种关于抽奖活动的消息,称这抽奖活动“不靠谱”。于是张先生回到金唯丽柜台,要求退款,但被销售人员以项链“不是假货”为由拒绝了。

记者随后也暗访了这家店,也中了销售人员口中“从未中过”的大奖,可享受全场产品3折的优惠,并且买吊坠还能赠送一条价值398元的链子。

到底这个抽奖活动靠不靠谱,张先生所购买的紫晶项链能不能退货?记者根据金唯丽柜台上摆放的活动细则上的投诉电话,联系到了该柜台的负责人魏先生。

“销售人员有给我打过电话,但是作为商场里销售的东西,没有质量问题的话一般都是不能退的。”至于销售人员在记者暗访时,曾表示记者抽中“从未中过”的大奖的行为,魏先生称这可能是因为销售人员可以提成,希望顾客购买而说的。

魏先生表示,他们可以接受张先生提出的退货要求。“如果消费者这两天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们柜台退款。”

无论是有奖销售的商品或是买一赠一的赠品,商家都应当承担责任

有奖销售由于其特殊性,工商部门对其存在着严格的规定。有奖销售的限额应当在5000元以下,高于5000元的有奖销售是不合法的。此外,有奖销售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虽然对中奖概率没有规定,但是商家需将中奖概率向消费者明示。

对于张先生的退货问题,虽然其购买了店家的3折商品,但作为广告宣传或促销手段的有奖打折销售,并不影响双方的买卖关系。店家应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出售给张先生的商品承担责任。对于张先生退货请求,店家应当以正常出售的商品对待。

最后提醒消费者,无论是这种打折形式的有奖销售商品,或是买一赠一的赠品,都是属于商家应当承担责任的商品。对于该类物品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商家要求赔偿或者退换。

对于有奖销售的真实性或者限额问题,消费者自身也可以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当然,归根结底消费者还是应当有自身合理的消费观,买自己需要的物品,毕竟商家各种促销手段的目的还是为了正常赢利,而不是无偿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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