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启动防台风Ⅰ级(红色)响应
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今天11时中心位于我县东南方向约330公里的海面上,也就是在北纬25.8度,东经123.4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2m/s),中心最低气压955百帕,7级风圈半径350公里,10级风圈半径100公里。预计“菲特”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逐渐向浙南沿海靠近,最大可能于今天后半夜前后在玉环至苍南一带沿海登陆,将正面袭击我县。
由于该台风强度强、范围大,恰逢天文大潮汛,预计我县今天到明天有暴雨到大暴雨,沿海海面有12-14级大风。上午9时,我县沿海实测潮位已达8.3m(超警戒潮位0.9m)。
按照《玉环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于10月6日13时决定将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由Ⅱ级(橙色)提升至Ⅰ级(红色),并要求防指成员和各乡镇按照预案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一是在原有应转移的“八类”人员的基础上,扩大人员转移范围。各乡镇(街道)要依照县防指《关于防御第23号强台风“菲特”实施人员转移的命令》,根据强台风正面袭击危害程度,进行进一步的排查,转移各类危险区域群众,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的防台救灾工作目标。
二是当出现电力、交通、道路全面中断,基础设施大面积损坏等极端情况,各乡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重要防汛单位、村居等要现场指挥,各自为战,县委、县政府下派的防汛抢险工作组可以代表县防指现场指挥,工作重点是全力转移、抢救灾民和维护社会治安。
三是在台风严重影响期间取消一切集会,全县学校停课、企业停产、商业停市,由公安机关对交通主干道及城区主要街道实行交通管制,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四是各乡镇(街道)要检查社会化储备的机械设备的落实到位情况,设备操作人员和抢险应急队伍要24小时待命,并确保通讯联系畅通,随时准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另外,各防指成员单位、乡镇、重要防汛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立即行动,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