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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 带来多少新变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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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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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月初,国内第一部《旅游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零负团费”模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带游客去购物店,不得随意更改行程……这些硬性规定,一定程度上倒逼着旅游业走向规范化。截至今天,《旅游法》实施刚好满两个星期。记者日前走访市区部分旅行社,看看新法实施后,究竟给台州的旅游市场带来了哪些变化?

想买土特产,导游死活不给你带

□ 记者 张婷婷

见习记者 汪 益

“购物店”“自费项目”这几个词成了《旅游法》出来之后团队旅游的雷区。

“导游,我想买点虫草和藏红花带回去,能不能带我们去看看?”上个星期,台州市一旅行社的导游小赵带了一个西藏9日游的20人团,在旅游的最后一天,多名游客主动要求导游带他们去特产店购物,这让小赵很为难。

“很多游客觉得难得来一趟西藏,不带点特产回去,会有遗憾。去那些路边小店买吧,他们又不放心,怕买到假的,毕竟虫草还是比较贵重的东西。”小赵说,虽然客人一直跟她软磨硬泡,她还是没能满足客人的要求。“这要是跨进购物店,导游证都难保了。”

回来后,小赵跟其他几名带团出去的同事一交流,发现大家都碰到这个问题。

“现在不带游客去购物,他们反而不高兴了。有些还说要因此投诉我们,这让我们有点哭笑不得。”小赵说。

小赵说,《旅游法》实施后,购物店、自费项目无疑成了他们导游的雷区,谁都不敢碰。“比如自费项目,旅行社不能在其中有任何赚钱或者吃回扣的行为,加上客户还有一个月的投诉期,一个月以内,他们觉得有问题都可以投诉我们。钱可能赚不到,却要冒着被投诉的风险,还不如不做。”

“游客要想去购物店的话,必须全团的人签字同意,不然就不符合《旅游法》的要求。”台州中国青年旅行社副总经理余斐说,《旅游法》出台后,大部分旅行社会让游客自己去当地正规的大型超市或者商场购买,不存在导游从中吃回扣的现象,他们也就可以避嫌了。

“新法规范旅游是好事,但一棒子打死了也不好。”小赵说,比如去购物点,很多游客难得去一个地方旅游,都希望能带点当地的特产回去给家人朋友,现在这么一规定,买特产反而是难题了。而且,以前有购物点的团费比较便宜,又不是强制购物,一些收入不高但也想出去旅游的人,还是觉得挺划算的。“我觉得,监管部门应该把购物店规范起来,提高购物店的品质和服务,从源头杜绝欺客宰客现象的发生。”小赵说。

禁止导游带去购物店,也让一部分原本靠旅行团游客购物的购物店面临倒闭,有些则选择及早转行。

“台州本地本来也没什么针对团队的购物店,所以这块冲击倒是不大。不过,我们接触过的省外的一些景点,很多购物店都倒闭了。”余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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