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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起实施的新版居民阶梯电价 今年从1月开始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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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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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版居民阶梯电价,到今年7月份为一年期限,今年8月份应该重新计算计价周期。然而,仙居县供电公司依然在7月份的电价阶梯基础上往上累加计算,9月份我家用电358度,按第三档计算,扣费300元。但若按照第一档计算,只需192.6元。”昨日,家住仙居建设西路的朱先生算来算去,觉得自家的电费多收了。

全省新版居民阶梯电价年限是怎么计算的?仙居县供电公司作了解释。

现行浙江省居民年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第一档是年用电量2760度及以下的,电价为0.538元/度;第二档是年用电量2761-4800度,每度加价0.05元,为0.588元/度;第三档为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为0.838元/度。

“朱先生对阶梯电价的‘年’理解有误。”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年”指的是电费结算年,即以供电部门从1月至12月的12次抄表为一年。由于2012年是从7月1日开始执行年阶梯电价,因此2012年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

2013年则重新从1月开始到12月,进入另一个年阶梯计费周期。“居民的电量电费每超过1档,公司均会发短信提醒告知,另外电费通知单上也标注了2013年可用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剩余可用第一档电量、剩余可用第二档电量。”

随后,仙居县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朱先生,并向他详细解释了阶梯电价的计算周期,朱先生这才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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