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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房屋被指殃及邻家地盘 临海市民投诉一年多求赔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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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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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海的陈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由于邻居拆除了原来砖木结构的房屋并重新建造,使与之紧邻的自家房屋受损,此事经过一年多协商,仍没能达成赔偿协议。

反映人称邻居搞拆建影响到自家住房

10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临海大田街道上街的陈女士家。记者看到,房子其中一边结构完好,为砖木结构,另一边则是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房屋的门窗已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二楼左前侧的房顶已经坍塌。房子后门墙上出现一条明显的裂缝。另一边砖混结构的房子已经被打通,经营着一家小卖铺。

当日陈女士正在外地,据其姑姑介绍,原来总共是3间房子,陈女士和邻居各拥有其中的一间半。早前中间的房屋一直是共用的,经常产生矛盾,后来双方就在共用房间的中间砌了墙。

陈女士姑姑说,去年4月,邻居曾表示要重新修理下房子,问陈女士要不要一起修,“但房子我们一直都有装修,就没有答应一起装修,哪知道他是要拆了重建。”

陈女士姑姑说,他们曾阻止过拆建,但没有用,“中间的房子是共用的屋顶、木阁栅,他拆一半肯定影响我侄女的房子,而且他家二楼后面还有违建。我们希望邻居扩建的部分能被拆掉并补偿相应经济损失。”

管理部门表示房子未批先建已被处罚

10月15日下午,记者来到临海大田行政执法中队。

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姓金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陈女士邻居的房屋曾经过检测公司鉴定,被定为危房,由于这是其唯一住房,房主便将原来砖木结构房屋拆除,在原址上重建了一间半砖混结构房屋。

这名工作人员说,由于房主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便自行拆除改建房屋,执法人员曾在他动工时就发出了停建通知书,同时街道也在积极协商,但由于房屋产权存在争议,多次调解都没有结果。

这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改建行为本身是在原房屋结构基础上进行的修复和加固,仅存在1.8平方米的面积超出原建筑范围,未对周边城乡规划造成影响,因此针对其未批先建行为给予了2500元的经济处罚。

对于陈女士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该执法人员表示:“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建议陈女士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受损程度进行鉴定,再向法院起诉获取赔偿。”

记者随后咨询了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明,他表示,在没有取得行政规划建设许可,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确实是违法的。由于拆建的房屋被鉴定为危房,这对受损一方获取经济赔偿会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其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律师去现场评估鉴定受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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