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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还了债后报假案称被窃 该行为已构成谎报警情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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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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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欠债10万元,如果攒了4.8万元,你会先还债吗?温岭箬横的林某想着先还债,结果遭妻子反对,为了能还债,他报假案称钱被窃,结果被民警识破。债是还上了,却因报假案差点被拘留。

10月11日,箬横派出所接到箬横镇石牌桥村林某报警,称家中的48000元人民币被窃。

民警进行现场勘察后发现房间从内到外除了他们家里人的指纹外,没有外人留下的指纹。窃贼是否戴了手套作案?经过技术检查,也没有发现房间内有手套留下的痕迹,最奇怪的是房门及窗户等进出口也没有被撬的痕迹。

被偷的48000元人民币是藏在家里的一堆柴火里面,外面还盖了一层稻草以及几个纺织袋,但同样奇怪的是这些被搬开的外物上同样没有留下外来的痕迹。

林某妻子陈女士是体弱之人,林某是一名腿伤残疾人员,身上动过大手术,开残废车载客是家里的唯一收入,这样贫困的家庭情况,辛苦攒下的48000元被窃,让办案的民警心上像压了一块巨石般沉甸甸。

从现场勘察的结果来看,案犯极有可能是熟人,但是未留任何痕迹的偷窃手法,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了早日侦破这个案子,办案民警迅速行动起来,从周边的邻居开始走访询问,希望能够捕捉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连续三四天的调查,案子却没有任何进展。10月15日下午,办案民警再次来到失主林某家中走访,希望能够重新找到破案线索。这时林某也刚开着残废车回到家,办案民警不经意间发现残废车的坐垫下露出一塑料袋小角,这个塑料袋的颜色与失主报案时描述的装钱的塑料袋完全相同。民警立即拿这塑料袋让其妻子陈女士辩认,确定这个袋子正是他们装钱的塑料袋,再通过技术鉴定,发现上面只有林某的指纹。

在办案民警仔细询问下,林某终于说出了事情真相。原来家里为20岁的儿子建新房时,曾向别人借了9万多元。林某认为家里现在攒了4万多元,应该先还点给别人,但妻子陈女士却反对,认为这笔钱应该用来给儿子的新房装潢,别人借的钱先欠着。为了这件事夫妻双方曾经吵过好几场,林某见说服不了妻子,一气之下,偷偷还了钱。当不知情的妻子发现钱不见了时,林某不敢说出真实情况,怕妻子又和他闹,就说钱可能是被偷了,想以此为借口瞒过妻子。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谎报警情,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考虑到他们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最后箬横派出所对林某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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