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化解矛盾 两户家庭达成和解
“谢谢,谢谢法官,没有你们的工作,我们的纠纷可能一直都解决不了。”日前,接过小徐法官递过来的执行款及调解书,申请人陈某的妻子热泪盈眶,感动不已,而站立在一旁的被申请人李某也在连声道谢。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几番奔波,被告李某当场付给原告陈某3.3万元欠款,原本矛盾尖锐的两个家庭终于放下成见,达成和解。
丈夫生前欠款要妻子偿还
事情还得从两年多前说起。被告李某的丈夫王某与原告陈某是同村人也是朋友,2011年5月,王某向陈某借款5万元,已归还5000元,尚欠4.5万元。后王某在2012年12月因病亡故,陈某遂于2013年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的妻子李某归还借款。
庭审中双方对借款真实性及用途发生剧烈争吵,李某称自己对丈夫的这笔借款从不知情,对于借款是否属于合法行为也不能肯定,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请。但因借款人陈某已提供相应的借款证据,故法院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2013年7月,陈某再次起诉,要求向李某追偿陈某为王某银行贷款的担保垫付款2万元。
细调解,6.5万元欠款折半
得知除了4.5万元欠款外,还要再付2万元担保款,李某的怒火被再次引燃了。
审判员大徐法官在调解中获悉,当年因医治丈夫的癌症,李某家中已借债几十万元。在丈夫患病期间,没有任何人告诉她有陈某的这笔借款存在,现在又出来2万元担保款,李某认为自己的确无力承担。经过多次协商、交流、沟通后,在法院主持下,李某与陈某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两个案子一并履行,原本总共6.5万元的欠款折半,由李某支付给陈某3.3万元。
动用公积金,解决资金困难
到了约定的履行期限,李某如期到法院,但却只带了2万元,尚余的1.3万元无法筹集。大徐法官得知陈某对另一个案件已经申请执行,且冻结了死者王某的公积金约1.3万元。遂和执行部门联系,希望能够联动两个案件,化解矛盾。2013年9月底,经办的小叶法官和小徐法官来到台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扣划公积金,但无功而返。因公积金的管理政策规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直接扣划,只能由死者的继承人经公证后,确定领取人自行领取。
好不容易前行的调解方案又搁置了,两个徐法官找来了李某,再次做起了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不懈调解和主持下,李某主动拿出他们家庭早前已经做好的公证书,说明该款已公证由儿子领取。经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的多次协调、洽谈后,小徐法官带着李某、李某儿子、陈某妻子等人,来到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由李某儿子领取了公积金约1.3万元,加上李某带的2万元,一并交给了陈某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