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在省内率先实行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
日前,临海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对矫正人员根据其犯罪类型、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心理情况、参加教育学习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分类管理。
据介绍,新入矫人员一律确定为D类,经过三个月的综合评估后划分为A类(悔罪态度好)、B类(悔罪态度一般)、C类(悔罪态度差)三类,并辅之以宽严程度不同的管理措施。分类管理以季度为调整周期,司法行政机关每季度对矫正人员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据此进行分类调整,如矫正对象因违反监管规定被处以治安处罚或书面警告的,则不受三个月的调整周期限制,即时调整。此外,分类调整情况还实行动态公示,矫正人员对分类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检察机关对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督。
该办法有效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符合当前矫正工作实际、也更为“人性化”,此办法在全省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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