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政府召开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
10月21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兵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台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台州市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台州发展三年规划(2013-2015年)》、《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和《台州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等。
大家在讨论中认为,户外广告设置直接影响市容市貌,事关城市规范管理,当前市区户外广告的品质与管理水平都与现代城市文明要求有一定距离,相关部门要理顺管理体制,及时调整职能,加强规划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日常管理。配套费是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的重要资金保障,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原有的配套费征收标准已不能很好地保障设施运行需要,对配套费征收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既是规范管理的需要,也是简政放权的要求,有助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良好运行。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如何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至关重要,要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培训力度,加快发展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浙商创业创新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台州创新转型的重要平台,要创新工作方法,按照地方实际,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围绕基础设施、养老产业等热点开展专项招商,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台州实际出发,针对不同企业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促进国有资本和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