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公证超三成与房产有关 两类涉房公证大家最关注
近日,记者从宁波市天一公证处了解到,2014年该处办理的民事公证达到6000多件,其中涉及房产的就有2000多件,占到了三分之一。而在这2000多件涉及房产的公证中,房产继承公证、婚前/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大家最为关注的。
房产继承公证 成继承公证主力
两年前,赵先生的父母先后过世,留下了一套位于江东的老房子。赵先生还有两个妹妹,家境都还算不错。兄妹三人商量过,这套房子就留给赵先生一人。赵先生在海曙有房子住,所以一直没有去处理父母老房子的事情。但这套老房子要想卖掉,还先得过户到赵先生名下才行。2014年12月底,兄妹三人到公证处做了继承公证,两个妹妹自愿放弃继承权,由赵先生一人继承该套房产,继承后赵先生拥有该房产100%的产权。
“房产继承公证在继承公证中占到了绝大多数。”天一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但从办理过程中可以体会到,房产继承公证确实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当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房产归属就成了留给后人的一大问题,而有众多兄弟姐妹的后人,也会选择公证最终确定房屋归属。
公证员提示:按照法定程序,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时,既可要求继承,也可放弃继承。但是,都必须出于自愿,而且须是本人明确表示。上述事件中,赵先生的两个妹妹都表示放弃继承。赵先生则表示要求继承。需要说明的是,只有都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才能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房产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公证处出具表格,由派出所户籍部门填写并盖章,即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请向公证处说明情况。4.死者生前婚姻状况证明。5.如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处分其遗产的,应提供有效的遗嘱或者协议。6.所涉人员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
涉及房子的占了九成
10年前,傅先生和爱人登记结婚。婚后,傅先生的父母以买卖的形式,把位于江北的一套小房子给了儿子。当初这套房子,是以傅先生一个人的名义购买的,房产证上也只写了傅先生一个人的名字。
婚后购买,意味着这套房子是傅先生和爱人的共同财产。傅先生的父母商量着,这套房子的产权还是做到儿子一个人名下比较好。傅先生的爱人也同意去做公证。去年年末,夫妻俩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约定这套房屋的产权为傅先生个人所有。
天一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涉及不动产的主要是房子,房子的比例高达九成。”同时,来办理相关公证的人也越来越年轻,“以80后居多,其中仅新婚夫妇来做公证就占到了三成。”
公证员提示: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一般分为婚前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而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在双方已经结婚后才生效。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屋,给予单方,会要求做此类财产约定协议的公证。同时,为避免夫妻因房产的权属产生纠纷,双方也会通过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并公证的方式对房屋权属进行约定。
婚前/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需要男女朋友/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结婚证;房产三证(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如果房屋有按揭,还需提供按揭合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之间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约定需均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不存在利用约定规避法律以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构、隐瞒事实等情形。都市快报 记者 张文静 通讯员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