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联审:引领新一轮效能革命
合并审批、减少前置、联审联办……日前,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的(台政办发[2013]126号)《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立足于加快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市级联合审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市级部门审批效率,在台州市掀起了新一轮政府效能革命。
该《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利用下列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包括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项政府性基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资金、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外债资金及外国政府的赠款等。
“要在管严管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单靠压缩原有体制框架下审批流程的时间,是很难达到应有效果的。”市发改委主任张锐敏表示,必须转变观念,创新审批方式,按照科学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建立新的审批机制。
几个月前,市发改委在学习借鉴深圳等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台州市实际,牵头起草了该试行办法。
记者了解到,新《办法》以实行联审联办这一核心,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等,强化审批全程服务和监管,从而实现审批环节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效率最高的目标。
与以往相比,新的《办法》在审批机制设计上有哪些创新?张锐敏介绍,《办法》的创新点之一,就是将项目审批分成了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办理四个阶段,明确牵头单位,加强各阶段审批部门的沟通联系,以改变以往项目多头受理、建设单位无序申报等弊端,从而维护审批程序的有序性。
以房建类项目为例,现行房建类项目行政审批时间约为86个工作日,中介服务、公示时间累计约300日,项目全流程时间约386日。《办法》实施后,房建类项目行政审批时间为35个工作日,减少51个工作日,中介服务、公示时间累计约151日,减少149个工作日,项目全流程186日,累计减少约200日。
张锐敏表示,发改部门正在进一步整合优化内部分工和工作流程,加快落实项目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服务制度,切实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