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两次酒驾被查
中国台州网10月29日讯 因为酒后开车,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在未“解冻”期间,司机吴某竟然再次因酒后驾驶被查获。由于是二次酒后驾驶,吴某被处以合并行政拘留3天、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也就是说,吴某今后如想继续开车,必需在2年后才可以重新考取驾照。
见交警查酒驾欲逃避
10月28日中午12时许,椒江交警大队民警与往常一样加强路面巡逻,当巡至栅桥村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有酒驾嫌疑,于是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不料该车驾驶员看到有民警检查后,欲逃避检查。民警注意到这一反常举动,立即对该车进行堵截和重点检查,并对吴某进行酒精检测,发现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6mg/100ml,属酒后驾驶。
网上一看原来是二次酒驾
当执勤民警让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他支支吾吾地说驾驶证忘记带了。说话时,该驾驶员一直低着头,有意躲避民警。于是现场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到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结果当民警把该车驾驶员信息输入电脑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
原来吴某于今年10月9日因酒驾被椒江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查获,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至今驾驶证仍未“解冻”,属“二次酒驾”。针对吴某的二次酒驾违法行为,椒江交警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拘留3天的处罚。至此,吴某懊悔不已,“自从上次酒驾被查到后,我喝酒收敛了很多,今天中午也就只喝了一瓶啤酒,感觉没事才开的车,真没想到这么巧又被查到了。 ”
法规链接:两次酒驾被查 处10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第九十一条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酒驾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驾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