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期仍要出海捞一笔 椒江7名渔民因此获刑
为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多年来,东海每年都要伏季休渔。不过,一些渔民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要出海“捞一笔”。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伏季休渔期违法捕捞案件,7名渔民因此获刑。
今年8月5日至9日,渔船经营者王某带领6名雇员分别驾驶两艘渔船,采用“双拖”作业方式,在一江山岛海域附近违法捕捞。8月9日,两艘渔船被渔政部门查获。经查,王某等7人共捕捞水产品8420公斤,其中带鱼7160公斤、杂鱼1260公斤。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在伏季休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达到2000公斤,或者非法所得达到2万元即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经审理,椒江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某等7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且情节严重,作为主犯的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3个月。其余6人根据情节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管制1年不等的刑期。7人所有非法所得都被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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