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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好车,说好负责的肇事司机“消失”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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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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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找交警,这谁都知道,划分了责任,该修的修该赔的赔,程序上似乎并不麻烦。但若在外地发生事故,对方又是外省的车,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必须多留个心眼。近日,台州高速交警就接到求助,一名保时捷车主被追尾,责任方信誓旦旦地说,先回去修车,修好肯定赔。但保时捷修好后,对方却“消失”了。

车被撞后,肇事司机“大方”揽责

前天上午,台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接到杭州车主陈先生的求助电话,希望交警帮忙,在公安网查一个人的身份户籍信息。陈先生说,对方撞了他的车,现在车子修好要理赔,对方人却找不到了。

按民警要求,陈先生出示了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证据。民警了解到,陈先生有辆保时捷卡宴,9月份在诸永高速白鹤隧道被一辆牵引车追尾,按照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牵引车主时某负全责,当时也签订了调解协议。

“当时对方车主挺好说话,口口声声说出了事,自己会负责。再说车子有保险,自己想想应该没问题。”陈先生说。

修了6万元,索赔时对方“消失”了

车子一修就是一个多月,10月底,陈先生的车子终于修好,维修费用差不多有6万元,这些钱都是陈先生自己垫的。

车子修好后,陈先生打电话给时某,准备商量修车报销的事,却发现对方手机停机了,而陈先生除了知道时某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就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想起当初时某信誓旦旦的保证,如今却杳无音讯,陈先生不免觉得心寒,无奈之下只能求助当初处理事故的高速交警。

高速交警表示,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调解完毕以后,法律赋予交警部门的职责其实已经履行完毕。如今虽然可以从情理上帮陈先生联系对方,但若对方避而不见,陈先生也只能诉诸法律。也就是说,陈先生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对时某提起民事诉讼。

高速上调解事故,对方信息要“留一手”

长期处理事故的高速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邵茂尧表示,像陈先生的这种遭遇,高速交警每年都会碰到十几起。高速公路因为覆盖范围大,车主可能来自全国各地,有些司机常年在外打工,没有固定居住地,一旦事故后耍赖皮,调解起来会比较麻烦,甚至像时某这样,干脆“玩消失”。

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处理中,有经验的车主会要求肇事车主预先垫付一部分车辆维修费作为“保证金”,尽管在道路交通事故程序规定和工作规范上暂没有明确规定,但这种做法对于督促肇事方忠实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确实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另外,邵茂尧还提醒,在处理高速公路事故时,最好留下事故对方的号码、户籍等信息,若发现对方有以下几种情况时,还要特别留意:一是车辆没有保险或者只保了交强险;二是车辆注册登记地、驾驶员户籍所在地在外地,三是车辆非当事人所有。

“对于这几类肇事司机,一定要留下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并留存事故车辆损坏照片等证据,保留当事人手机号码和经常居住地通信地址,有条件的要现场进行验证。”邵茂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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