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3根电缆获刑3年 罪名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只因偷了3根电缆,张某被判刑3年,他的罪名不是盗窃罪而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张某是河南杞县人。今年3月9日凌晨3点,张某在黄岩西城街道嘉丽阳光苑地下停车场,盗得3根电缆,正当他准备运走时被小区保安发现。
据查,张某所破坏的电缆线系嘉丽阳光苑小区2、3号楼正压风机的双回路供电电缆。黄岩法院认为,张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