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率先出台2014年新农合新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关系到每一个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每年新农合政策的调整都会成为农民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从路桥区卫生局了解到,路桥区在台州市率先出台了2014年新农合新政,给全区34万余农民撑起一把更大的健康“保护伞”。
据了解,相对去年而言,2014年路桥区新农合政策在筹资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草药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定点医院范围五个方面均有新增。
具体而言,在筹资标准方面,新政规定从2013年的530元/人提高到550元/人,其中中各级财政补助340元/人(含镇、街道10元/人),个人缴费210元/人。在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方面,则从108000元调整至120000元。
其次,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在原有的尿毒症、白血病、恶性肿瘤等14个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I型糖尿病,增至15种。
草药门诊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分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40%,中草药门诊补偿从40%提高到45%。此外,新政还将路桥南方妇产医院以及台州市各县级医院基层住院分部纳入住院报销定点医院范围。
“新农合制度开始实施后,筹资标准逐年提高,门诊补偿和报销比例也在不断提高。”路桥区卫生局局长李灵芝说,此次新政提高的筹资部分同样将用于门诊补偿等方面,这意味着参合农民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将会进一步减轻,农民也将从医改中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总体来看,2014年新农合制度变得更加完善,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2013年路桥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共有342301人,参合比例达到了99.12%,目前,路桥区2014年新农合新政已经进入筹资阶段,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各个县(市、区)都将在11月底前完成2014年新农合政策的调整、公布、筹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