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法院用视频尝试“空中审判”
优点:突破将被告人提押至法庭的传统模式,庭审成本下降,效率提高
缺点:诉讼主体临场感不强,目前仅适用于简单刑案
效果:与传统的现场审理方式相比,今年1月至9月,共计节约押解、值庭 的警力达1556人次
法官:被告人,你叫什么名字?
被告人:陈某。
法官:通过视频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被告人:听得到。
法官:你看得到我吗?
被告人:看得到。
11月11日,法官确认被告人身份后,网络视频庭审拉开了序幕。
与以往不同的是,该审判是“空中审判”,突破了将被告人提押至法庭的传统模式,法官在温岭法院,而被告人却在温岭看守所。
被告人在视频中受审
庭审现场设于温岭法院第八审判庭,被告人陈某在温岭看守所的远程审判视频室里参加诉讼。
法官面前放着一台电脑,直接显示着看守所的画面,其左侧与正前方则挂着两台液晶显示器,分别聚焦着2个司法场所:法庭和看守所远程视频室,整个庭审过程一览无遗。
“陈某,今天法院对你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全程将录音、录像,你是否清楚?”法官对屏幕上的陈某发问。
“听清楚了!”陈某的声音从温岭看守所清晰地传了过来。
来自四川的陈某是个90后,因没正经工作,时常囊中羞涩。9月2日11时,他到温岭某网吧上网,经过一座位时发现一男子正在睡觉,口袋里的手机恰好露了出来。他不由得心中一动,趁人不备把手机盗走。
这是一部老式手机,余某仅卖了10元,后经司法机关估价鉴定,手机价值150元。当天下午,余某被失主在网吧找到,并扭送公安机关。
2个半小时审判了7个案件
与押送被告人到庭的审理一样,所有的程序都有条不紊地进行。因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公诉人并未出庭,法官在核对完陈某的身份及告知相关诉讼权利后,就代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证据,陈某均表示无异议。
20分钟不到,第一个盗窃案就审理完了,法官当庭作了宣判,陈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笔录通过网络传送到看守所,从设在看守所内的网络打印机打印,由法警交陈某核对后带回法院。
当天上午,3个盗窃案、2个贩卖毒品案、1个故意伤人案、1个非法行医案全部审理终结,7名被告人均当庭获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到有期徒刑2年不等的刑期。
7个案子共花了2个半小时,这样的速度在传统的刑事审判中是比较罕见的。
无法现场观察被告人悔罪的表情
“像今天这类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20分钟就可能完成提押、案审、还押的任务,不仅审判便捷了,而且司法成本低了,安全系数也高了,这给司法审判带来的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庭审结束后,主审应法官直言。
启用这种新的审理方式后,温岭法院也感受到远程视频审理存在的适用范围有限,尚不适用多名被告人案件的审理;以及诉讼主体临场感不强等不足之处。
“以前,被告人到庭的案件,我们可以通过他的表情、语言、动作等,来观察其悔罪的表现,但在远程视频开庭中,这种直观的判断被削弱了。自2010年开始,法院适用远程视频审理案件以来,法官们已逐渐适应了这个过程。”应法官坦言。
采用该技术以来,温岭市法院的审判效率明显提高。2013年1月至9月,温岭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608件,其中采用本地远程视频审理方式的有592件,占刑事办结案件总数的36.8%,占台州台州市本地远程视频审理的99.0%。与传统的现场审理方式相比较,共计节约押解、值庭的警力达1556人次。
“空中审判”目前仅适用于简单刑案
为保障审判公正性,目前远程开庭主要选择一些争议不大、被告人数不多且提押交通不便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
同时,所有案件庭审期间,都将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将视频制作成光盘,记入案卷存档行备查。
目前,温岭法院正在逐步扩大刑事案件远程审判适用范围,除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适用视频庭审理外,对案情较为简单且争议不大的普通程序案件,在视频庭排期条件允许下,也将会考虑适用视频法庭审理。
另外,为了确保被告人的权益程序和案件审理的质量,对于远程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温岭法院亦有相应的处理规程。如审理中发生信号中断、延迟,将要求暂时停止审理并立即与技术部门联系,待故障排除后再恢复审理。恢复审理时应首先对故障发生之前的审理内容进行固定,如当事人因故障而产生异议,有异议的审理内容要重新进行相应的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