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卫生局原副局长受贿案昨开审
昨日上午,天台县卫生局原副局长陈杰受贿案在天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1995年,陈杰进入天台县人民医院工作,从一名普通的医生,迅速成长为所在科室的科长、天台县人民医院药事委员会委员、天台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兼纪委书记。2010年,年仅38岁的陈杰被任命为天台县卫生局副局长。
2009年,全国试行基本药物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天台县卫生系统可以自行确定100种药品,由卫生院报县卫生局医政科,再由医政科报专家组讨论、审核。如果没进这个目录,就不能在天台销售,陈杰既是专家组成员,也是领导小组成员,有推荐权,其推荐的药品一般不会被拒绝。于是,医药代表纷纷上门。
医药代表郑甲最活跃,他先给陈杰送了一箱三门青蟹,离开后打电话说青蟹里有东西。陈杰查看后,发现是1万元现金。
医药代表郑乙打的是“情感牌”,他是陈杰的老同学。2011年,郑乙送给陈杰一张价值2000元的加油卡。此后,郑乙先后送给陈杰价值4000元的三江超市购物卡以及4000元现金。此外,陈杰还收受了药商潘某的2万元超市卡。
案发后,陈杰的家人主动退缴10万元。
庭审过程中,陈杰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未有异议。本案未当庭宣判。(文中郑甲、郑乙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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