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竟比合同约定晚了2年
近日,临海的徐女士拨打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反映,称她在2010年上半年的时候购买了浙江春雨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商铺,但直到2013年上半年,徐女士才接到春雨置业可以领取房产证的通知。
“按照合同上的说法,这个房产证在2011年4月底之前就应该给我了,可却晚了两年。”徐女士说,她希望春雨置业能够给个说法,但沟通半年多,事情仍没有任何进展。
2010年购买的商铺和车库,总合同价为182985元
徐女士告诉记者,她所购买的商铺位于临海市峙平路,属于浙江春雨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十字+金街项目中的一间。
“当时我们买这个商铺不是为了开店,纯粹就是为了投资。”徐女士说,她所购买的商铺的建筑面积为28.92平方米,而当时购买的时候还需连带购买配套的车库,“车库建筑面积是26.53平方米,合同里的价格都是3300元每平方米,总的合同价加起来有182985元。”
为什么会有一个合同价?徐女士说,当初他们购买商铺时一直是和一位陈先生联系的,而谈好的每平方米的价格为近万元,但签合同时,对方提供的合同里的价格却是3300元。
“我们当时也问过,但是他说,如果要买,就签这个合同,大家都一样的。我们当时也没想过后来会有这些麻烦事,所以也就签了。”
本应该2011年4月底前就交付的房产证,却晚交付了2年
徐女士说,根据合同上的约定,她应该在2010年12月底的时候拿到房子,并应在2011年4月30日之前拿到房产证。
“房子是按照时间给了,但是房产证却一直没给。”徐女士说,他们一直等到2011年4月30日之后才给春雨置业的工作人员打了电话,询问房产证的事情。
“我就问,这个房产证为什么还没给,他们工作人员说是因为还没有办好,我又问什么时候能够办好,但他们也一直没有给过具体的时间。”徐女士说,直到2013年5月7日,她才接到来自春雨置业的电话,对方告诉她可以去拿房产证了。不过,这次徐女士却没有按照对方说的前去拿房产证。
“2011年4月到2013年5月,这个整整差了2年的时间,那我当然得让他们给我个说法。”徐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