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这家制笔厂摊上大事了 废水重金属超标12倍
CFP供图
浅绿色的废水汩汩地排出厂区,进入分水江,最终汇入钱塘江——3月20日,桐庐恒剑塑料制笔表面处理厂由于涉嫌废水超标排放而被查处。昨天早上,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与杭州警方共同前往桐庐该厂再调查,并对法定代表人王某和操作工颜某作笔录。
值得关注的是,以往这样的行为,排污事件当事人面临的往往是行政处罚。但是,去年最高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像这样废水超标严重的案件,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看废水的颜色就不对
一检测重金属超标12倍
说是厂,但是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家庭作坊,工人不多,看上去有些萧条。前屋里,银色的塑料笔头装在绿色的编制袋里,胡乱堆放在地上。往后面的房子走,一位女工坐在门边,麻利地挑拣竹筐里的电镀银色笔头。
“为什么要把它们挑出来?”记者问。“这些要出口到美国等地方去的,有些镀得不好,表层毛糙的,就要挑出来,重新加工。”
电镀需要大量用水。“电镀废水则含有大量的铜镍铬,如果不加处理直接排去,对水和土壤的污染非常大。”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科的沙剑飞说。因此,环保部门要求电镀企业,对废水必须进行处理。直到出厂废水达标后,才能排出厂区,沉淀下来的污泥需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月20日夜间,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来到桐庐的这家企业进行突击监察。“在污水处理间,我们发现他们正在排放污水。”监察员黄菁说,“凭水表面的色泽,我们就觉得这水有问题,所以我们将水采样带回了杭州。”
经过监测,水中的铜镍铬严重超标,铜超标6倍,镍超标12倍,铬超标9倍。
而按照去年出台‘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超标3倍以上的,就涉嫌触犯《刑法》。“因此,我们联合了公安进行调查。”沙剑飞说。
唯一的污水处理工是文盲
称从未看到过“书面操作规程”
昨天,记者跟随环保、公安人员走进这间污水间。还没进门,就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里面有好几个白色的塑料桶,跟人一般高,“这些都是处理废水用的化学药剂。”黄菁说。
往废水处理池里望,墨绿墨绿的废水,看得让人犯恶心,边上有个沉淀池,水泽稍清。“排放口出来的水就是从这个沉淀池里排出来的,之前他们已经排了两个多小时了。”黄菁说。
操作工颜某被带了进来指认现场。今年42岁的颜某2008年就在这家厂里干,是唯一的污水处理工,每天早上6点30分做到18点,晚上污水间就没有人看管了。
污水处理是个复杂的工序,可颜某说,他大字不识一个,操作污水处理也没有经过培训,只是听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的工人讲了讲设备怎么用。记者看到污水处理间的墙上挂着一个危险废物处理计划,但是对于不识字的颜某来说,那显然只是一个摆设,“我没看到过书面操作规程,老板那里可能有吧。”颜某说。可在另外一个房间做笔录的老板王某说,具体怎么操作得问颜某。
下一步,经调查核实后,如果该行为符合‘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环保部门将会将案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严打环境污染犯罪
杭州今年已刑拘4人
去年6月19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执行,首次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为依法严打环境污染犯罪编织了法网。
手持更强大的法律武器,今年1-2月,杭州市环保局会同各属地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826人次(支队930人次),检查企业3530家次(支队384家次),行政处罚115家,罚没款总额618.86万元。
与以往不同的是,除了行政处罚,还有不少人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移送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件,逮捕1人,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6人。
比如这个案子就是个典型:2月22日,临安市环境监察人员接到举报反映,南山村茶山对面有人倾倒污泥。经调查,该污泥来源于安徽宁国立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因当事人违反了《“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公安部门已第一时间介入并受理此案,目前已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2人。
杭州市环保局称,今年检查重点为以下五个方面:(一)燃煤发电等大气排污企业;(二)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工业企业;(三)涉重金属企业;(四)城镇污水处理厂;(五)群众投诉案件、热点环境问题。
下一步,杭州市环保局将紧紧围绕“杭州市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这一主题,实行最严格的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结合“零点行动”、各类专项行动及县市交叉执法等方式,坚持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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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全省84人因污染环境入刑
最近这段时间,非常热门的一个话题就是“五水共治”。日前,浙江省公安厅相关部门召开了一场关于“五水共治”和打击环境犯罪的新闻发布会,同时公布了重大环境犯罪举报热线。
据了解,2013年全年,浙江警方共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5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5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37起,刑事打击323人。特别是去年5月份,省厅全程组织、指挥、协调衢州、杭州、湖州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5.10”和“5.23”两起特大污染环境案件。
而今年截至2月底,浙江省公安机关已破获污染环境罪案件50起,刑事打击84人,破获案件起数及刑事打击人数分别占2013年全年打击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
省公安厅介绍,浙江省环保犯罪的形态比较复杂:有跨省、跨区域运输、倾倒危险废物,企图逃避当地公安机关打击的跨区域型犯罪;有产生固废、危废企业和专门实施运输倾倒企业共同实施犯罪的网络型犯罪;有利用未批准登记的“黑窝点”“黑工厂”进行公开半公开排放的黑窝点型犯罪;有具备处置固废、危废资质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虚开处置证明,不处置、少处置,甚至将危险废物直接卖给无处置资质单位或个人牟利的专业型犯罪等形式,并且,整个犯罪呈现出组织化、专业化特征。
即日起至12月底,警方在全省范围内,将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并罗列出了几大重点。
重点行业:电镀、制革、印染、化工、炼油、褪色等重污染行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
重点区域部位:一是钱塘江流域、上游河道流域及周边;二是当地“五水共治”确定的治污重点区域,三是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多发的、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
重点对象: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及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附近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9种违法犯罪行为。
为有力打击环境犯罪,目前,宁波、温州、嘉兴已在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杭州、湖州、绍兴、金华、台州等地正在积极筹建中。而到目前为止,全省11个市和84个县(市、区)设立了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
浙江警方欢迎大家积极举报环保违法犯罪线索。除了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以外,对于重大的案件线索也可以向浙江省公安厅直接举报,联系电话工作日是0571-87286196、晚间及节假日是0571-8728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