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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设立重点工程检察联络室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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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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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后,涉及项目必须采用招投标程序。”检察联络员在督查中发现医院迁建工程未走法定程序,及时给出了纠正意见。

这是记者在天台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检察联络室见到的预防职务犯罪督查工作一幕。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今年5月,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创新重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联手纪委等部门,探索设立重点工程检察联络室,成为全省检察系统预防工作的一大亮点。

11月22日,记者来到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指挥部,只见门口醒目处挂着一张“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专项预防工程”牌子,工程现场悬挂着许多预防公益广告,边上还设置了举报箱。

天台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科长曾才虎说:“在重点工程检察联络室督促下,工程指挥部与参建单位,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及廉政责任书’,并每季度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在曾才虎看来,走好这一步,等于是提前给相关管理人员敲了一个警钟。

据县检察院副院长赵建都介绍,检察联络室除了对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环节现场监督及阶段性检查、抽查外,还将依法受理建设单位提请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严格把好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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