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老干部当起失足青少年“代理监护人”
近日,台州中学退休教师莫康清等10位老干部,在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接受了一个短暂的“岗前培训”,他们即将成为第二批“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成员,也被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代理监护人”。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依法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其代理人应当到场参与讯问,但是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往往因各种原因无法到场,给讯问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
临海有许多退休老干部一直热心于青少年帮教工作。今年5月,由原全国人大代表、省级特级教师、各级老领导等组成的13位老干部,被临海市人民检察院聘任为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成员,正式成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代理监护人”。他们有权向办案人员了解未成年涉嫌的罪名、犯罪事实,有权就办案人员的违规行为提出意见,同时也履行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阐明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向办案机关反映办案人员诱供、逼供或其他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运行半年多来,共参与了21个案件的讯问。老干部们像对待自己的孙辈一样,一边积极参与案件讯问,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一边认真开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为其以后的出路出谋划策,温暖失足青少年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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