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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新农合政策明年更惠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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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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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医院住院条件确实好,不但环境卫生,而且还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等配套设施。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小病挺,大病扛着了。”路桥区蓬街镇启明村村民王大伯对笔者说,自从农民可以参加新农合以来,他每年都购买。

近日,笔者从路桥区卫生局了解到,路桥区2014年度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出台,在筹资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中草药补偿、报销定点医院范围五个方面均有所调整。

在筹资标准方面,由今年的530元/人,提高到55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区、镇(街道)各级财政补助340元/人,个人缴费210元/人。在最高补偿限额方面,年度内个人特殊病种门诊和住院累计最高补偿限额由今年的108000元,提升至120000元。

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在原有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白血病化疗、恶性肿瘤放疗或化疗、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严重肝硬化并发腹水等14个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属于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内的I型糖尿病,补偿种类由14种上升至15种。

各定点医疗机构中草药补偿由今年的40%增至45%,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享受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的基础上获得了更多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报销比例从35%提高到40%。此外,新政还将路桥南方妇产医院以及台州市各县级医院基层住院分部,纳入住院报销定点医院范围。

据了解,2013年路桥区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共有342301人,参合比例达到了99.12%。目前,路桥区2014年新农合新政已经进入筹资阶段,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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