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保健品生意不好 江西80后卖起了"祖传秘方"
为了赚钱,江西人刘某、杜某等人竟黑着良心生产销售假婴儿药品。日前,三门法院作出判决,刘某、杜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5万元不等。
生意不好,想起了“祖传秘方”
刘某与杜某系80后,江西省樟树市人。两人于2007年在浙江金华注册了一家公司,从事保健品销售业务,生意不温不火。
后来,杜某想起,爷爷曾在福建一个药堂里当过学徒,会制作紫草油等药品。公司生意不好,他便想利用“祖传秘方”,好好赚一把。
2009年,两人经商量,以公司的名义,按一年3000元的价格租用了“江西樟树华仁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卫生许可证和执行标准。后该公司2010年就再未营业,卫生许可证和执行标准也于2010年1月1日起作废。
租好“合法外衣”后,两人买来了灌装机、编码机,并招聘了彭某、卢某等5人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婴儿紫草油、紫草膏等药品。而彭某等5人明知系假药,仍然从事这份工作。
据杜、刘等人交代,紫草油由自熬的菜籽油和紫草加工而成,生产的药品均未接受过相关部门的质检,均由自己企业检验。
庭审中,他们坚称药品有疗效
庭审中,刘某坚称,公司生产的药品不但无害还有润肤等功效,自己的亲戚朋友都在用。杜某也表示,自己1岁多的孩子也在使用该产品。杜某的律师是当庭提供了杜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用来证明涉案药品杜某的亲朋好友都在使用,并无不良影响。
三门法院认为,7被告人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销售,销售金额达3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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