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不慎摔伤 两位好心老板共同赔偿
来自安徽省太和县三塔镇万安村21岁的男青年李灿灿,是临海市大洋街道的金鑫所雇佣的一名挖机驾驶员,月工资4500元。今年10月份,由于挖土生意清淡,金鑫就介绍小李去郑金森处做临时挖机驾驶员,并口头约定所赚的外快全归小李所有。
10月12日上午,小李因技术原因,在郑金森的工地上进行操作面试时没有过关,应聘失败。随后,小李和郑金森一同返回,途中,一名骑摩托车的挖机驾驶员前来应聘,郑金森当即表示同意。小李听到郑金森的表态后,就主动骑着摩托车陪同前行,不料,小李刚骑出去不远,一不小心就连车带人摔倒在地。经过医院诊断,小李的第6根肋骨骨折,右脾脏也因伤重被切除,共花去医疗费32000元(后经审核其中有4000元不符合报销范围)。
小李认为,自己虽然由于骑车不慎摔伤,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两位老板请来面试的雇工,况且是出于好心协助面试工作,所以两位老板应该承担一些赔偿责任。但金、郑两人认为,小李完全是自己摔伤的,故主要责任应该由小李自己承担。
11月23日,该案经过临海市司法局大洋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三方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小李自愿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雇主金鑫一次性赔偿给小李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5500元。郑金森一次性赔偿给小李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2500元。误工、伤残、护理等经济损失由小李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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