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骑车追尾无牌三轮 磕掉两颗门牙
三门法院判决:
三轮车所属的托运公司和快递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初中生小卢骑着自行车撞了送快递的三轮摩托车,磕掉两颗门牙,快递员径直开车离去。伤者父母多番找寻才查获“真凶”,但快递员和快递公司都拒不赔偿。无奈之下,伤者父母向法院起诉。
少年骑车追尾三轮摩托车
王某是三门一家托运公司的快递员,每天开着公司的一辆无牌轻便三轮摩托车去送快递。2014年10月27日,王某经过三门南山隧道路口路段时,将车停在护栏内机动车道上,下车小便。
此时,放学回家的小卢骑自行车从隧道口出来,因闪躲不及,撞上了三轮摩托车的尾部,致使两颗门牙折断,一颗严重受损。事故发生时,王某正准备驾车离去,没发现追尾的小卢。
快递员和公司拒绝赔偿
小卢受伤后,多次上医院治疗,花了2000余元,目前仍需要后续治疗。小卢的母亲多番寻找,终于找到王某及肇事车辆。
王某说,事故发生时自己不知情,而且小卢也有责任,拒绝赔偿。王某所在托运公司的老板梅某也百般推卸,不肯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小卢父母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裁定查封并扣押了肇事车辆。2014年12月10日,小卢父母将王某及该托运公司的老板梅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赔偿事故损失人民币3094元,并要求梅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托运公司和快递员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三门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承办该案的颜法官表示,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某与梅某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王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且违章将车辆停靠在机动车道内,主观上有重大过错,且是本案实际侵权人,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负侵权责任。无牌照的肇事车辆系梅某公司所有,而王某系梅某公司员工,梅某允许其员工上班期间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运送货物,主观上有疏于管理、放任的过错,亦应对本案损失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法院认为,本案损失应由托运公司和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小卢父母与王某及梅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给小卢包括后续治疗费用在内所有损失13800元,若王某不履行赔偿义务,小卢父母有权向梅某主张赔偿,同时,小卢父母也自愿放弃了后续治疗费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