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校车撂荒事件"后续 安徽籍校长因伪造公文站上被告席
《52辆新校车为何废置近一年?》后续
温岭法院昨开庭审理安徽驻台州商会会员汤某伪造文件公章案
2014年下半年,温岭52辆校车被闲置事件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细致调查并公布了相关调查结果。1月6日下午,温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徽驻台州商会会员汤某涉嫌伪造温岭市教育局文件、公章一案。
汤某今年30岁,是泽国一家民工子弟学校的校长。十年前,他从师范院校毕业后,就先后在温岭、路桥、椒江开办过6所学校。
2013年4月,汤某成为了安徽驻台州商会的会员。其后,他牵线搭桥,将客车公司浙江区的销售经理介绍给商会。商会认为温岭民工子弟学校学生较多,成立校车公司有利可图。于是,商会的几名负责人向温岭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希望成立“温岭市校车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服务为当地民工子弟学校,解决学生上下学的难题,但该提议未得到认可。
随后,汤某联系了办假证人员,花了2000多元,伪造了一份温岭市教育局《关于成立温岭市惠民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文件,并在文件上加盖了伪造的温岭市教育局公章,并将伪造的文件提供给他人,便于采购校车及办理工商登记。2013年11月,未获得许可证的52辆校车开进了温岭,但因无法运营而被闲置了近一年,后经媒体报道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2014年1月,汤某又为了方便在松门筹办学校,在一份《办学申请报告》的结尾伪造了教育局领导的签字,然后联系了办假证人员,伪造了一枚温岭市教育局的印章,加盖在办学申请报告上,并以该报告作为租用办学用房的依据。
公诉机关认为,汤某与人合伙,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并使用,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法庭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