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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涉及过半新纳税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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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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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国税总局2014年第73号公告决定,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新系统”)。同时,嘉兴市也于本月起,除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外,向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推行新系统,预计升级会涉及嘉兴市55%的新纳税人。

  这次升级给使用、接收增值税发票带来的巨大改变,嘉兴市广大纳税人该如何应对?

  新系统带来不少便利

  涉及过半新纳税人

  “推广新系统最主要的好处就是大幅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构建增值税一体化管理体系。”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

  据悉,这次升级首先在新办纳税人中试行,原有纳税人将在今年年底前分批进行升级。据了解,嘉兴市现有增值税纳税人约26万户,平均每月新增约4400户,含一般纳税人700户,小规模纳税人3700户,预计升级涉及55%的新纳税人,可以说影响巨大。

  新系统启用后,纳税人能享受到哪些便利?

  据悉,启用新系统后,税务机关将给税控设备安装数字证书,开具的每张发票上都会有唯一的数字签名,国税部门可进行身份识别,让伪造、变造、篡改、“大头小尾”等发票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听到这一消息后,嘉兴市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纷纷“点赞”。“今后,我们点点鼠标就能借助全国联网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鉴别发票真伪了。”经开区一家服装企业的财务人员小吴对记者说。

  同时,以往开具税控发票需使用多个系统,而今后,一个新系统就可开具4种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此外,红字专票开具程序也开始简化。之前,纳税人每月都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人工抄报税、发票验旧等业务,如今可以改为网上办理,大幅减少了纳税人往返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次数。

  新系统变化不少

  多个开票要点得注意

  那么,对于嘉兴市广大纳税人而言,新系统启用后,具体应该注意些什么?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负责人指出,新系统必须联网使用(除按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外),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将上月开具发票汇总情况进行网络报税,新系统会自动上传发票明细数据。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自愿选择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

  很多财务人员提到,要是开票机断网了该怎么办?对此,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纳税人因网络故障无法在线开票时,在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

  具体来说,我省纳税人离线开票时限为5天,离线开票总金额限额等于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元)乘以企业月发票使用量(张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则将无法开具发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报税后方可开票。

  针对部分纳税人担心的费用问题,记者了解到,纳税人首次购买税控设备支付的费用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按照财政部、国税总局规定,分别凭购买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此外,市国税部门还特别提醒,73号公告发布后,网上流传出:今后,小规模纳税人不用再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可通过专用设备自行开具。事实上,73号公告并未有这样的授权,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需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仍可按现行规定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同时,一般纳税人发票认证、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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