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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酒后驾驶祸害两个家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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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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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事人死亡 一当事人面临审判、承担巨额赔偿

  1月5日晚上8时10分,普陀兴业公司公交车站牌附近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主殷某受伤严重,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轿车车主袁某逃逸,后自首。事后,警方查明这两个当事人均为酒后驾驶。

  30年没有违章记录喝酒后却回不了头

  殷某就职于普陀某旅游客运公司,驾龄30余年,一直没有违章驾驶记录。

  1月5日,殷某刚好轮休,心情颇好,吃晚饭时喝了些酒。当晚8时许,朋友来电叫他送钱救急,心急之下,殷某骑摩托车匆匆出门。

  没想到,殷某的这次匆匆出门,也匆匆与这个世界说了“再见”。

  而此时,此起车祸的另一个当事人袁某,在夜排档和几个好友喝完酒。微醺的他,开着小轿车回家了。

  袁某驾车沿东海西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兴业公司公交车站牌附近路段时,与同向殷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几乎被撞得散了架,轿车前挡风玻璃碎裂,保险杠也撞歪了。

  事发后,袁某慌了神,驾车逃逸,并关了手机。受伤严重的殷某,正巧被路过的同事看见,送医院后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事故第二天,在亲属的劝说陪同下,袁某向警方自首。

  面临审判还赔上房子汽车

  普陀交警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袁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且造成事故后逃逸,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殷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且在行驶过程中未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内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袁某因酒驾且逃逸,触犯了刑法,因此保险公司拒绝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而袁某家中值钱的只有一套位于沈家门、自住面积不到50平方米的房子,且家中还有母亲和孩子要照顾。

  面对巨额的赔偿费用,如今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法律审判的袁某悔不当初。而双方亲属也为赔偿问题六神无主,只能求助普陀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最终,经调解,1月13日,双方家属达成协议,除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款外,袁某向殷某家属另支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64万元。

  上述款项袁某已支付20万元,而房屋、小轿车则作价过户给殷某家属。

  记者从普陀交警大队了解到,普陀区去年共查获酒后驾驶466起,其中醉酒9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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