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纱面汤券不找零? 律师:该做法无法律依据
10元纱面汤券一次性没用完,却因无法找零,只能硬着头皮多买几样,这样的情况你是否也经历过?
《商报维权315》栏目近日接到王女士投诉称,她拿10元纱面汤券去市区一家大型连锁面包店购买7元吐司面包后,商家却表示不予找零。《商报维权315》栏目记者走访市区9家出售纱面汤券的连锁面包店发现,纱面汤券购物未满额不予退还的现象普遍存在。
消费者投诉若长期不找零损失可不小
王女士的10元纱面汤券是在同事家宝宝满月时得到。两周前,她在市区春晖路一家大型连锁面包店买了7元全麦吐司面包。埋单时王女士出示了10元的纱面汤券,“店员告诉我不予找零,需一次性用完。”
王女士纳闷:“实际买了多少就该按多少算,不予找零并不妥当。另一方面,一袋吐司够吃两三天,没必要再买。”
她询问能否以代金券的形式找零,“店员指着券上印的‘此券不能兑换现金’说,不能退。”
王女士经常收到10元的纱面汤券,几个月下来就有二十来张,“如果都不找零,累积起来会损失不少。不过,我发现有些店的做法比较人性化,会找小额代金券,或者直接找零钱。”
记者调查走访9家店,5家不找零
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9家出售纱面汤券的面包店。
市区的纱面汤券以10元面值居多,部分商家推出面值20元的纱面汤券。9家门店中,包括吉来是、一鸣奶吧、多福居、面包新语、西味特在内的5家商家,对10元纱面汤券单次未用完表示“不予找零”。吉来是的纱面汤券背后的使用说明标明“此券不得兑换现金”。
4家面包店对未用完的纱面汤券表示“能够找零”。阿哆诺斯所印制券的背后虽有标明“此券不得兑换现金”,但南浦店的一名店员称:“遇到顾客没用完要找零时,我们会以小额的面值2元的汤圆券找零,只要凑到双数,我们都能把券找回去。”桂新园、普利欧也采用同样的做法。欧麦则采取直接找零钱的做法。
至于不找零的原因,一位商家认为,因为纱面汤券本来就是打折买过去的,如果都以现金如数找回,对商家来说不公平,所以有些商家干脆要求顾客一次性买完。
9家面包店纱面汤券余额处理汇总表
编号商户余额可否找零、找券1多福居(仓前店)不可2面包新语(世贸店)不可3西味特(总店)不可4吉来是(环城东路店)不可5一鸣奶吧(财富店)不可6阿哆诺斯(南浦店)找券(最小额2元)7欧麦(划龙桥店)找零8桂新园(吕浦店)找券(最小额2元)9普利欧(水心店)找券(最小额2元)
律师说法 不找零的做法没法律依据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缪仁凌律师认为,纱面汤券作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或商品的一种形式,金额虽小,但数量巨大。不满额不找零不找券的处理方式,既无法律依据,亦违反公平原则,实为“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保法》为纱面汤券找零提供了法律支撑,缪仁凌律师介绍,《消保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所以像一些商家单方面约定余额不退,到期作废等做法无法律依据,不合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同样认为,商家对纱面汤券不找零的做法不合理,虽然一些券是通过折扣的形式购买,商家也可以打折后退还顾客余额,或者提供小额代金券,以单方面约定“不予找零”的约定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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