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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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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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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市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长兴县委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督查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安吉县委、县政府与乡镇街道、县级机关有部门党政一把手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去年以来,湖州市各级党委领导频频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这是湖州市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最直白的写照。

    去年以来,湖州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理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积极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为了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湖州市在去年8月1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公共安全监管,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运用五方面进行了深化。

    细细翻阅该文件可以看到,湖州市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进行了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平安工作的同志和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目前,湖州市三县两区均已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

    前段时间,湖州市对各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在年度考核中重点督查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情况。为了引起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视,湖州市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积极参与考核,共同落实各项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是近期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各级安监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去年11月,市安全监管局联合本报组织开展了县区“一把手”谈安全活动,各县区党委书记分别在本报要闻版发表文章,力挺安全生产工作,新华网、《中国安全生产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有力推动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

    目前,湖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已成为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已形成机制,重要时段亲自带队检查已变为常态。通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力地推动了湖州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促进了湖州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去年,湖州市除火灾事故外累计发生各类事故985起,死亡344人,直接经济损失1917.7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55%、 9.72%、 6.49%。至此,湖州市已经连续9年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指标“零增长”。

    以省交通厅副厅长王寅中为组长的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一行近日来湖,就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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