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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造个化粪池 多年老邻居掐架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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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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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南浔区和孚的沈大妈与朱阿姨是多年的老邻居。去年,朱阿姨家要改造房子,原本是喜庆的事,不想却引发了一场官司。

    当时,朱阿姨家规划在房子的后面造一个化粪池,而化粪池的位置正好离邻居沈大妈家不远。这下沈大妈不乐意了,自己房子的旁边多了这么个“邻居”,实在是让人不舒服。

    于是,沈大妈找朱阿姨理论,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还发生了扭打。扭打中,沈大妈不慎摔倒在地受了伤,住进了医院。出院后,沈大妈一纸诉状将朱阿姨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医疗费等损失共计5000余元。

    菱湖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老邻居,如果处理不当,双方以后可能心存芥蒂。于是,法官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亲自到原、被告双方的家中了解情况,同时联系当地村委会帮忙做工作。

    面对承办法官的好意调解,朱阿姨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但认为沈大妈的要求过高。原来,沈大妈受伤后,第一次入院诊断是头部受伤。半个月后,沈大妈又诊断出肋骨骨折。朱阿姨认为,肋骨骨折与双方扭打摔倒无关,肯定是沈大妈自己造成的。因此,不愿意承担这部分的医疗赔偿。

    这中间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承办法官找到了沈大妈的主治医生了解情况。该医生表示,沈大妈摔倒有导致肋骨骨折的可能,并不能排除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承办法官将医生的话告诉了朱阿姨,但朱阿姨却将信将疑。为了彻底消除她的疑虑,法官陪同朱阿姨到医院当面询问主治医师。当医生告诉她情况确实如此时,朱阿姨这才同意与沈大妈和解。最终,沈大妈也退了一步,由朱阿姨支付给她2790元医疗费,双方握手言和。

    承办法官表示,因为一件小事情,老邻居闹上了公堂。邻里生活中,还是要互谅互助、和睦共处。有纠纷在所难免,但遇到问题大家可以平心静气地商量,切莫大打出手,激化矛盾,让小问题变成了大祸端。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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