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 千万别让爆竹“爆”出点事
存放运输烟花爆竹都要注意安全
快过年了 千万别让爆竹“爆”出点事
南明山街道 1000多箱烟花爆竹塞满民房
由于不知道边上就是烟花爆竹存储窝点,附近一家生禽加工店店主依然烧着煤球炉,这个场景让大家吓得不轻。昨天,这个非法烟花爆竹存储窝点被取缔。
这几天,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富岭派出所通过日常巡查发现:南明山街道张垵齐村综合疏导点民房内非法存储烟花爆竹。2月9日上午,富岭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大队、开发区安监局到现场取证调查时发现除该场所外,还有其他附近三间民房均存储了烟花爆竹,经现场点验达1000余箱。经初步了解,该批烟花爆竹系富岭下仓村的李某所有。
根据民警介绍:在存放点隔壁,是一家专门从事宰鸡宰鸭的加工店。店面门口堆放着烧水的煤球炉,煤球炉附近,煤渣、柴火等随意堆积在店面门口。当民警打开店面,看见里面的烟花爆竹一直堆到了房顶。
按照法律规定,购买、销售、存储烟花爆竹实行专营,也就是说上述所有环节都必须经过安全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李某未经相关部门许可就擅自将上千件的烟花爆竹随意存储在疏导点店面房内,严重违法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李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已被传唤至富岭派出所接受调查,案件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对于该批烟花爆竹,开发区公安分局已联系丽水烟花爆竹专营公司,转移至有安全存储资质的烟花爆竹存储仓库进行妥善保管。
庆元229省道 20余箱“火药”塞满三厢小车
除了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全车空间都被烟花爆竹填满,而驾驶员却无法出示该烟花爆竹的任何有效证件。庆元交警在路面发现了这辆“火药库”后及时查处。
2月6日上午,庆元县交警大队巡逻中队组织警力在庆元229省道(龙后线)菊水村尾路段巡逻检查时,对一辆庆元牌照的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色可疑,于是对该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后座位及后备厢全部塞满了各类烟花爆竹。经清点,车内有十余种各类烟花爆竹,总共20余箱,驾驶员无法出示相关证件。民警现场告知驾驶员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将该车扣押,并移交菊隆中心派出所处理。
昨日,记者了解到该车上两名男子均为庆元人,是趁着过年的时机想倒卖一些烟花爆竹牟利。目前,庆元警方正对该案件做进一步调查。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新闻链接
购买运输存放烟花爆竹有“规矩”
记者 蓝义荣
春节期间,市民运输存放烟花爆竹有哪些“规矩”?记者为此采访了安监、公安、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等单位。
关于购买:应到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沿街或者进村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警示语,并具有中文燃放说明;同时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烟花爆竹。
关于运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所以市民购买到烟花爆竹后,不能通过以上途径运输。公安民警解释说:如果是少量(如2到3箱)和路途较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市民可以通过自己的私家车、电动车、摩托车携带。如果数量大,就应该委托专营店送货上门。
关于保存:家庭存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应尽可能短,随用随买,切勿提前大量购买、堆积储存;应当放置在远离热源、火源的地方;不要将烟花爆竹与家庭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放在一起;存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千万注意不要在那里给电动车充电。
- 标签:
- 编辑:马拉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