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王中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台州市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台州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17501件,办结114410件,分别上升8.9%和7.51%,其中中级法院新收5098件,办结5134件,分别上升27.39%和33.21%。台州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99.65件,高于全省平均数,是全国的2.35倍;上诉率为4.6%,其中二审改判发回瑕疵案件占上诉案件的6.27%、占一审办结案件的0.29%,审限内结案率为99.09%,一审息诉率为95.01%,反映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主要指标继续呈优化态势。
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10198件,审结10252件,分别上升1.99%和3.31%,判处罪犯1410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874人,占6.2%。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伤害、“两抢一盗”、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4710件6313人,一审依法判处温岭杀医案被告人死刑;整治危害健康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84件134人,罚没金额470.3万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4件,判决挽回损失2576.5万元;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6件140人,其中处级5人。注重教育挽救,对4324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从宽判处缓刑,对304名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加强诉权保障,为1904名经济困难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坚守罪刑法定原则,严格非法证据排除,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诉13件,建议退回补充侦查142件,有效防范刑事冤假错案。
妥善调节经济社会关系。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66028件,审结64069件,分别上升21.23%和20.25%。审结房屋买卖、土地承包、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11490件,着力化解民生纠纷。审结金融、借款、买卖、承揽等案件27934件,依法维护市场秩序。统一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幅度,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推广送达地址预先约定制度,推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审结涉军案件12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84件,上升153.68%,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自动履行率始终在9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创新“三合一”审判模式,在全国知识产权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
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68件,上升11.52%,其中土地、房屋征迁、房屋登记、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占51.46%。审结368件,上升7.29%,行政机关败诉的占一审案件的12.5%,占一审判决案件的23.43%。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33.97%的纠纷和解撤诉,稳妥化解全国首起涉“单独二孩”社会抚养费征收纠纷、老城改造引发的房屋征收纠纷等一批复杂、敏感案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加强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连续七年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67篇,及时反映行政执法的成效和不足。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实际出庭率达76.47%。推进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从土地向环保、水利等领域拓展,有效提升执行力度,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二、践行司法为民,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新收执行案件37059件,执结35795件,分别下降6.56%和9.5%,执结率为96.59%,执结案中的实际执行率为59.25%,高出全省4.61个百分点,执行到位55.2亿元。突出执行重点,开展涉民生案件、涉特殊主体、涉金融债权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力量破解老案、难案。强化科技运用,与本地3家商业银行建立专网冻结存款机制,与市房管处推进网上查询房产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点对点”查控体系覆盖范围。加强执行惩戒,建立备勤制度,24小时全天候处理执行线索,会同公安网上布控查获被执行人491人,拘留913人,罚款246人次,依法判刑14人,违法制裁率达2.38%,居全省第二位。加大信用威慑、惩处力度,对纳入失信名单库的被执行人,限制其申请贷款、市场准入、乘飞机、坐高铁等,促使661人自动履行。完善唯一住房执行机制,有效兼顾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注重机制创新,指导黄岩法院优化分段式执行模式,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
三、服务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出台《关于为台州“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指导台州市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涉治水纠纷。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建立量刑上报平衡制度,明确从严惩处、严控缓刑、加大财产刑力度等原则,审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85件175人,判决生效48件83人,实刑率为86.75%。保障市场资源重组,新收破产案件17件,办结7件,盘活土地143.98亩、厂房10.13万平方米。支持依法行政,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159件,裁定准予执行3046件,准执率为96.42%。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诉前引导、诉中委托成功化解纠纷6147件,把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化解为主、终结为辅、以终结促化解”原则,实质性化解各类信访积案41件。推进涉诉信访改革,使54件程序终结案件退出司法序列。坚决惩治违法上访闹访行为,审结进京实施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利益诉求群体违法犯罪等案件4件14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强化法制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微博直播庭审、集中公开宣判、发布典型案例等,发挥司法裁判引导功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注重科技运用,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注重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庭审录像率达97.92%,38900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执行回告制度全面落实。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探索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网络庭审点播,不断满足公众实时、远程、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求。全面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作,尝试为当事人查阅电子诉讼材料提供自助化服务,提升档案应用水平。坚持网拍优先,与7家银行建立司法拍卖房产按揭贷款机制,着力破解房产网拍一次性付款难题。全年网拍994件,网拍率达98.71%,成交总金额15.6亿元,平均溢价30.58%,为当事人节约佣金5066.8万元。加强司法救助,为4277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93.1万元,为280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7.9万元。推动建立行政案件、申诉案件法律援助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向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汇报工作部署,专题汇报修改后刑诉法和民事执行工作审议意见等贯彻实施情况,积极配合两级人大常委会对台州市31名法官开展履职评议。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现场监督执行,认真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5件。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基层法院陪审员总数达854人,参与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16312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6.35%。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审结抗诉案件35件,其中维持1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3件,调解撤诉1件。
各位代表,台州市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台州市法院,向长期以来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收案数在持续多年高位运行的基础上继续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审判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经济转型期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将对审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访不信法、网络恶意炒作、暴力抗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个别法官不公、不廉,尤其是中级法院原二名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严重损害法院形象,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痛定思痛,我们深刻认识到,当前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队伍教育管理还存在明显漏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有待完善。我们深刻认识到,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不可能有司法的公正;没有队伍的清正廉洁,就不可能有人民的信任。我们深刻认识到,唯有认真吸取教训、正视问题,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才能重塑台州法院形象;唯有强化担当意识,狠抓监督制约,坚决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才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唯有结合台州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意识、法治思维,不断解决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近一个时期,我们集中开展廉洁司法专项整治,召开12场专题座谈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赴省内外17家法院学习考察,充分吸收先进法院的经验做法,结合台州实际,制订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狠抓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20条规定和公信立院创新项目30项举措。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定不移地狠抓队伍建设和业务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2015年,台州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狠抓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水平,为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依法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密切关注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发展实际,依法妥善化解经济新常态下的各类矛盾纠纷。服务台州平安建设。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打击污染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民生犯罪,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网络、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服务台州经济建设。妥处资金链、互保链断裂衍生的涉企、破产纠纷及楼市趋冷引发的涉案问题,坚持在法律的框架内灵活适用政策化解矛盾、帮扶企业。审慎采取财产冻结、厂房查封等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研究出台指导意见,跟进司法保障措施,服务省小微金改创新试验区建设。服务台州法治建设。积极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对严格依法行政的新要求,监督政府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加大依法审查行政机关不作为力度,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继续拓宽“裁执分离”适用范围,推动建立执前和解机制,平衡保护各方利益,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行为,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保护和鼓励想干事、敢担当的干部敢闯敢试、创新创业。服务台州和谐建设。积极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依法化解、依法终结、依法治闹三管齐下,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积极推进社会诚信平台建设,完善执行“点对点”查控体系,建立台州市性执行力量联动网络,开展联合、提级、专项执行,出硬招,用重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
二是坚持“从严治院”,狠抓队伍建设。将2015年确定为台州市法院“队伍建设年”,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理念,根据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细化出台一批实在、管用的具体措施,着力打造一支作风清廉、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狠抓从严教育,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完善教育平台,引导干警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严谨的职业操守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狠抓从严培养,通过推行跨界锻炼、上挂下派、业务培训等举措,完善优秀法官遴选、后备干部选拔等机制,增强干警实践才干,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狠抓从严管理,通过建立廉情事前预警、涉廉事后救济两项监督保护机制,开展司法作风、内部说情、与律师交往三项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干警守住为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狠抓从严监督,通过防控廉政风险点、建立有序轮岗交流机制等方式强化业内监督,通过实行晚上家访、电话查询等方式强化业外监督,督促干警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狠抓从严查处,通过建立独立于审执业务系统的信访调查机制,组建信访调查人才库,集中台州市法院纪检监察力量开展提级查案,切实做到每信必查、实名必复、有腐必惩。
三是坚持“公信立院”,提升司法公信力。稳步推进公信立院创新项目分工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推进司法公正,通过出台指导意见规范缓刑、罚金刑适用,开发运用量刑辅助软件,开展民商事裁量规范化试点,完善主办人负责下的分段式执行流程管理机制,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试行调判适度分离模式,进一步压缩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做到同城同判、类案平衡。推进司法公开,克服司法神秘主义,坚持开门办案,把群众工作贯穿到诉讼全过程。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推进庭审录像上网,逐步实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审理外的所有开庭案件网络庭审直播,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司法民主,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技能培训力度,扩大参审案件范围,邀请参与重大案件执行,保障陪审权利,提高陪审实效,着力解决“陪而不审”的问题。推进司法便民,开展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提供诉讼指导、立案查询、司法救助、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一体化服务,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努力构建健康、成熟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四是坚持“科技强院”,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信息技术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研究出台信息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将信息化水平提升至全省前列,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为司法公正注入强大动力。以便利群众诉讼为重点,建立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12368司法服务热线、短信和微信平台功能,积极推广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信访、网上缴退费等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以便利职业共同体办案为重点,积极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开展简易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探索开发简式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纠错软件,推动法院、检察、公安机关和律师案件电子卷宗网上流转共享,提高办案效率,缓解办案压力。以服务审判管理为重点,加快数字法庭高清升级改造,建立审判流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机制,细化办案节点责任,引导司法活动公正高效运行。以服务党政决策为重点,加强“司法大数据”的挖掘利用,充分释放其所蕴含的社情民意、社会治安、经济发展等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部署,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扎实做好司法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为稳步实施人财物省级统管、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夯实基础。在加强指导仙居法院开展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的同时,在中院民二庭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建设,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错案责任倒查、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等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信仰法律,忠诚履职,端稳天平,握牢法槌,秉公司法,唱出台州法院好声音,打响台州司法好品牌,弘扬司法公信正能量,为台州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现代化港湾都市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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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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