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昨日上午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金财主持。
大会的执行主席为王金财、洪航勇、徐立毅、俞东来、缪承潮、朱钟毅、盛阅春、许明、王立华、张耕、毛溪浩、凌志峰、戴建平、姜军、张振丰。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洪航勇受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洪航勇在工作报告中说,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杭州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共举行常委会会议11次,审议议题65个,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9件,完成19个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视察5次,共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名,圆满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突出重点、改进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坚持科学决策、依法任免,着力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着力提高履职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洪航勇说,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八八战略”,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强化法治、服务发展,全面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杭州市实现高起点上的新发展和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作出新贡献。根据这一总体要求,将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坚定不移地做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抓住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面和治水、治气、治堵、垃圾处置等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人大机关。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所作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春莲所作的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以按表决器方式,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政府组成人员、部分市党政机关及有关团体负责人,出席、列席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人员列席大会。各区县(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旁听了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