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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事儿你知道多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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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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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连续12个月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以前单位工作的时间。

    2、职工每个年度内可依法享受多少天的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职工进入本单位前连续工作时间不足1年,进入本单位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连续工作时间才满1年,职工当年可以享受多少天的年休假?如果之前已满1年,进入本单位后年休假怎么算?

    前者应从连续工作满1年之日起享受带薪年休假,假期天数按照连续工作满1年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后者按照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计算方式:(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4、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应当如何计算?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职工日工资收入按照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其中月工资按照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为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去除加班工资后的平均工资。由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已在相应月份支付,因此用人单位需按照未休年休假时间另外支付200%的工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何支付?

    职工享受年休假是以员工的工作年限为依据,双方的劳动合同无论基于什么原因解除或者终止都不影响该权利的行使,用人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其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待遇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方式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6、用人单位不给年休假,劳动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获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安排员工享受年休假或者不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用人单位的行为与国家确定的劳动保护、工资制度相冲突,同时也违反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强制性规定。职工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四、五、十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7、年休假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二是员工有权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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