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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男子酒吧内酒后滋事 家人阻碍民警致五人遭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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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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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泰顺男子刘某乙(男,30岁,罗阳人)因酒后在酒吧里滋事与他人发生口角,民警到现场调查遭到其家人刘某甲、叶某、吴某、徐某等人的阻碍,事件原委如何?

  原来刘某乙与其朋友在吃完夜宵后,还到位于罗阳新城的BOSS酒吧喝酒跳舞,这过程当中刘某乙光着膀子是舞池上跳舞与他人发生矛盾,还与他们人发生殴打,后有群众看情况不对便打110报警。罗阳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当民警到达现场后,刘某乙便对民警公然辱骂,于是民警对涉嫌殴打他人的刘某乙进行依法传唤,遭到刘某甲(男,29岁,为刘某乙的弟弟)、叶某(男,30岁,为刘某乙的表弟)、吴某(女,48岁,为刘某乙的母亲)、徐某(女,26岁,为刘某乙的妻子)等人的阻碍,致民警现场长达半个小时无法传唤嫌疑人刘某乙(男,30岁,罗阳人)并引起现场人员的起哄,于是民警强制传唤刘某乙。吴某和徐某经民警多次归劝后,又再次阻止民警传唤刘某乙。吴某在自己摔倒后便耍赖不起,而徐某还佯装自己怀孕并声称肚子痛可能流产了,还把自己嘴巴涂的都是血迹,声称遭到民警的殴打,于是现场围观群众跟着起哄,认为警察打人!于是民警拨打120救护,将吴某和徐某救治。终得医院证实徐某并未怀孕。

  接警后,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调查,经审讯,刘某乙对自己公然辱骂和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而另外四名嫌疑人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该徐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刘某甲、叶某、吴某三人罚款两百元的处罚。

  目前,案件还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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